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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峰对法院工作提出“五个更加注重”要求

  发布时间:2011-03-11 09:45:23 打印 字号: | |
  3月3日,丹东中院召开2011年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丹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峰到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对全市法院2010年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工作效率高,案件办得实,体现了促进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感;二是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矛盾,坚持以人为本,主动想办法、动脑筋,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三是认真贯彻市委的决策部署,积极参与社会管理,跟进及时,办法有效,效果很好;四是主动接受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会上,杨峰书记代表丹东市委对做好今年全市法院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要更加注重服务大局,认真履行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根据法院工作规律和职能特点,坚持能动司法,主动把审判工作融入党委、政府全局工作中,找准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努力在审判执行工作上取得新进展,在服务发展稳定大局上有新作为,为我市大开放、大开发、大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要更加注重和谐稳定,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坚持宽严相济,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在预防和惩治犯罪上做到标本兼治。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推动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格局。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在解决“执行难”上实现新突破。加强审判管理,着力提升审判质量与效率。认真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下大力气化解涉诉信访积案。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丹东建设,发挥人民法院在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三是要更加注重密切联系群众,积极维护民生权益。要把司法为民作为法院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司法途径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高司法效率,在各个方面为群众提供热情周到便捷的服务,让群众共享司法工作发展进步的成果。

    四是要更加注重司法廉洁,着力抓好队伍建设。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扎实推进法院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堵塞漏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执法监督的实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贯彻全国政法会议提出的“四个一律”的要求,确保纪律得到有效执行。

    五是要更加注重提高主动接受党的领导意识,切实加强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要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主动接受党的领导意识,及时向党委汇报工作情况,确保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审理案件稳定风险评估制,对重大敏感社会问题引发案件的审理和执行,要依靠党委、政府协调,稳妥应对处置,防止就案办案引发不稳定因素。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法院工作的领导,为法院依法履行职责提供有力保证。
责任编辑:丹东市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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