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及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9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全市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积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维护稳定、服务发展
一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7603件,审执结26753件,同比上升4.34%和6.48%,结案率为96.92%,同比上升1.95个百分点。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2376件,审执结2301件,同比上升7.27%和9.16%,结案率为96.84%,同比上升1.67个百分点。
——依法惩治犯罪,保障社会安宁。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176件,判处罪犯3069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456人。依法惩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依法严惩毒品犯罪特别是跨境毒品犯罪,审结涉毒案件121件,判处罪犯251人;依法惩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其中对涉案金额高达6.3亿元和1.2亿元的两起犯罪予以严惩;依法严厉打击贪污、贿赂、渎职犯罪,审结案件78件,判处罪犯112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罪行较轻或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罪犯依法从宽处理;依法判处缓、管、免等非监禁刑1494人,对444名在服刑期间接受改造,有悔罪表现的罪犯依法予以减刑或假释。
——妥善化解矛盾,推动经济发展。围绕产权制度改革、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园区开发以及招商引资等改革发展中的重点工作,坚持能动司法,妥善处理大商新玛特商场部分业户房屋租赁纠纷、丹海丹通高速、城市外环路以及铁路建设沿线土地使用、征地补偿费分配等所引发的纠纷案件,促进项目顺利实施。稳妥处理企业破产、重整、财产及债务处置等涉及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案件,积极争取最高法院和省法院支持,周密论证,精心组织,依法有序,顺利审理了丹东化纤集团公司和丹东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促进了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组织开展“千名法官进百企”活动,走访122家企业,帮助解决137个问题,提出建议97条,处理涉企案件230件,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5亿元。全市法院共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10326件,诉讼标的额21.54亿元。
——稳妥审理行政案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审结各类行政案件318件,通过维持、变更、撤销具体行政行为,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缓解“执行难”。采取积极有效的执行方法和措施,最大限度地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市法院共执结案件6642件,执结率为94.9%,执行到位金额11亿元。执行中,积极应对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给执行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慎用强制措施,多做执行和解工作,优先保障职工利益,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关注民生,对动迁补偿、职工安置、劳动争议、工资薪酬以及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等关系民生的案件建立“绿色通道”,优先执行;采取提级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等方式,加大对有执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行为的制裁,维护法律尊严。组织开展清理执行积案专项行动,把历年来没有执行的6290件执行积案列入清理范围,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全部限期执结,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按照中政委制定的结案标准全部结案,受到最高法院和省法院的肯定。
二、落实司法为民措施,依法保障民生
——加强民意沟通,方便群众诉讼,维护民生权益。设立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听民声、解民忧,及时地把握人民群众对审判机关的新要求、新期待。开展“立案窗口”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改建诉讼服务中心,方便群众诉讼。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缓、免诉讼费用317万元,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着力办好劳动争议、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社会保障、消费维权等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共审结涉及民生的各类民事案件7001件。
——依法保障农村改革,促进农业发展,保护农民权益。主动为“三农”工作做好司法服务,发挥人民法庭面向农村,贴近农民群众的优势,以农民群众听得懂、能接受的方式方法妥善处理各类涉农案件。开展巡回审判,把法庭开到田间地头,开到农家院落,开到离群众最近的地方,取得良好的办案效果。
——开展“全面全程全员”调解,全力化解矛盾纷争。遵循“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在把民事案件作为调解重点的同时,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的力度,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解决机制,加强执行和解工作,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及时化解纷争,全年民商案件调撤率达到58.51%。
——坚持“事要解决”,努力化解涉诉信访难题。根据市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深入开展“信访化解年”活动,严格落实“四定一包”责任制,认真做好涉诉进京访减量退位工作。中央政法委交办的9件信访案件全部息访,省法院交办的两批共126件信访案件,息访率也高于时间进度要求。全市两级法院加强领导,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有力地维护了国庆期间的社会稳定,受到市委表彰。
——认真做好申诉复查,不断强化审判监督。依法审查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的申诉意见,确保有正当理由的申诉能够顺利进入再审程序,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市中院共审查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25件,决定和提起再审49件,依法纠正或调解、和解18件。
三、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司法水平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全市法院积极推进“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引导法官和全体工作人员,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把践行科学发展观转化为干警的自觉行动。认真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增强对“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人民法院人民性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实践认同,牢固树立社会主义司法理念。
——加强司法管理机制建设。积极完善审判、执行质量效率考评制度,对案件在审判、执行各环节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和管理;坚决落实审判与执行公开的规定,公开一切依法可以公开的司法内容和工作环节,市中院建立门户网站,实行庭审网上直播和裁判文书上网;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机制,成立执行指挥中心,开通24小时值班电话,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执行线索和处理突发事件;实行随机分案、合议庭成员定期轮换;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和鼓励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行职责;将量刑纳入法庭辩论程序,听取控、辩双方就量刑提出的意见,实现量刑公正和均衡;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彰显法治文明与进步。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采取专家讲课,资深法官传、帮、带和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传授司法经验,提高法官特别是年轻法官的司法能力。实行向上级法院推荐优秀法官和从下级法院遴选法官制度,扎实推进不同岗位和不同层级的人才交流。鼓励新加入法院队伍的大学生到基层审判执行一线锻炼,到处置信访案件和群体事件的第一线工作。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提高法官队伍的整体水平。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全市法院从近年来发生的职务违法犯罪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不懈地抓教育,使干警思想上高度重视,意识上时刻警醒,从先进典型中受到激励,从反面典型中得到警示;坚持不懈地抓管理,加强对法官裁判权、执行权的约束,制定并实施《关于对执行权实行分权制衡的规定》、《关于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实施意见》等制度,确保权力得到监督和规范行使。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完善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积极协调,帮助基层法院解决困难和问题,推进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在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的支持下,积极推进法院经费保障体制改革;积极争取国债资金,支持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建设。
四、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认真贯彻《监督法》,积极落实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制度,积极接受市人大组织的部分代表对人民法庭工作的视察指导,根据审议和视察意见提出整改措施;认真办理市人大转办、交办案件和代表意见、建议,共收到13件,全部办结,满意率100%;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通报法院工作;精心组织与代表和委员的联络工作,邀请代表和委员旁听重大案件审理,莅临法院视察,主动接受监督,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聘请了18名执法监督员,增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认真对待检察机关的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及时予以再审,确有不当的,依法改判。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两级法院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是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两级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2009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与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还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法官大局意识不强,就案办案,不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有的法官司法能力不强,个别案件审判质量不高;司法环境复杂,案件在审判执行中受到各种干扰,“执行难”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收案幅度持续上升,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加突出,物质装备建设亟需进一步改善;一些管理制度没有得到很好落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违法违纪问题仍时有发生;市中院3名干警因受贿犯罪去年受到查处,被追究刑事责任,严重影响了人民法院形象。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0年,全市法院工作任务更加繁重,责任更加重大。全市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委十届九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的新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第一,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要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高度重视能动司法,围绕加快丹东新区建设、沿江沿海两翼开发、凤城宽甸两大板块做大做强,开展好各项司法保障和服务工作。依法妥善审理民商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积极推动完善和创新社会管理。要为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认真负责地审理好当前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各类民生案件,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好涉诉信访问题,按照“事要解决”的要求,努力解决当事人的合法合理诉求;认真落实好便民利民各项措施,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要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治安、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市场秩序以及贪污贿赂等刑事犯罪活动,坚持打黑除恶;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等各个环节,努力化解矛盾。
第二,深化司法改革,加强体制机制保障。要在健全完善审判管理机制上取得新进展。重视审判管理,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审判绩效考评,注重审判的社会效果;建立健全科学的调解工作考评机制;强化执行工作考评。要在健全完善司法公开、司法民主机制上取得新进展。完善司法公开制度,做到阳光司法、透明公开;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监督审判活动、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作用;完善民意沟通机制,广泛听取意见,回应社会关切;完善监督机制,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促进司法公正。要在完善执行工作机制上取得新进展。要探索建立执行快速反应、分权制约、财产调查与管理、暴力抗法应对等制度,提高执行质量和效率。要在健全完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上取得新进展。落实领导责任和办案人员责任,实行责任倒查制度,确保办案质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问题;落实依法纠错原则,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及时进行再审,做到有错必究。
第三,打牢基层基础,提升服务保障水平。要着力提高法官的能力水平。创新法官培训方式,提高法官化解社会矛盾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继续推行法官逐级遴选、上下级法院法官双向挂职锻炼、新进人员到信访“窗口”接受锻炼、奖励执法办案标兵等做法,切实增强法官的司法能力。要着力加强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指导。针对具体问题,增强指导的针对性与有效性。要着力解决基层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切实解决好经费保障、审判执行力量不足、基层干警职级待遇、法官断层等问题。要着力推进法院的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处理能力,提高办事效能,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
第四,坚持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队伍素质。组织全市法院干警深刻学习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刻学习领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坚持从严治院,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切实解决廉洁执法问题,确保司法公正。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严格落实“五个严禁”。进一步增强法官的群众观念,转变审判作风,增强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大力宣传先进单位及模范人物,弘扬人民司法主旋律,努力营造有利于法院工作的舆论环境。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准确把握新形势,积极应对新挑战,以迎难而上的精神和勇气,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措施,进一步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丹东的大开发、大开放、大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