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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首次在丹东进行远程视频提讯



  发布时间:2010-01-25 15:26:14 打印 字号: | |

 122,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通过全国法院专网远程视频系统,对丹东中院报请核准的一起贩卖毒品案的三名被告人进行死刑复核远程提讯,这是最高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核准权后,首次在丹东利用远程视频系统 “面对面”提讯死刑被告人。为了保证此次远程视频提讯顺利进行,丹东中院刑一庭、法警支队、技术处相互配合,圆满完成了任务。

 李某等三人贩卖毒品一案,经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李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张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俞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上诉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予以维持。最高法院复核死刑案件时,需要对报请核准的被告人进行提讯。由于李某等现被关押在案发地的丹东市看守所,而最高法院法官提审被告人若从北京赶到丹东,耗费审判资源。采用远程视频方式提讯死刑案件复核被告人,打破了传统的提讯方式,实现了死刑案件的异地审理,大大节省了诉讼资源,提高了死刑案件复核质效。

 近年来,丹东中院按照“科技强院”的工作目标和要求,着力加强法院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信息技术在审判、执行、信访等工作中的应用,推进远程视频提讯和开庭等工作,建立了完善的庭审录音录像系统、视频直播系统,在互联网上开通了门户网站,实现了庭审网上直播,并可进行视频会议、庭审图文同步直播,为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责任编辑:丹东市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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