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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法院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准则条例


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发布时间:2010-04-09 08:02:02 打印 字号: | |

 330,市法院党组召开会议,认真传达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最高法院颁布的《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研究落实全省法院反腐倡廉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党组成员畅谈学习体会,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公正廉洁司法提出意见和建议。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政治部、监察室、研究室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党组书记、院长孙克敏主持会议并做了讲话。

 会议认真分析了全市法院廉政建设面临的形势,深刻剖析了近年来发生在全省法院和我市两级法院的违法违纪案件,认为:当前人民法院面临的情况越来越复杂,人民法院经受的考验越来越严峻,法官已成为“高风险、高危险、高压力”的职业,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艰巨,任重道远,全市法院特别是各级领导必须进一步深化加强反腐倡廉,确保司法公正重要性的认识,紧紧抓住教育、监督和制度三个主要环节,切实抓好全市法院反腐倡廉建设,为公正廉洁司法提供有力保证。

 孙克敏院长指出:全市法院要深刻理解和把握王振华院长提出的“法官和工作人员被糖衣炮弹击中的风险不可低估;法院内部管理制度不落实的严重性不可低估;一些法官拒腐防变能力较弱的现状不可低估”的正确判断,充分认识个别人违法违纪,影响的是整个法官队伍,个别案件审理有瑕疵或者错案,影响的是整个司法公信,极个别人被查处,影响着整个法院的形象。要抱着对每一名干警负责的态度,抱着对法院形象负责的态度,旗帜鲜明,措施有力,毫不松懈的抓好反腐倡廉、廉洁从政、公正司法。

 孙克敏院长强调:加强反腐倡廉,坚持公正司法,确保廉洁从政,必须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全面贯彻廉政准则和处分条例,做到四个到位:一是认识到位。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行为的基础性法律法规,对于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反腐倡廉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处分条例是规范全体法院工作人员行为的制度依据,是公正廉洁执法的制度保证。要把准则和条例要作为全院干警的行为规范,作为不可逾越的规矩;第二是学习到位。院党组成员要自觉学习廉政准则。同时,组织全院干警原原本本的学习条例,让全体干警准确把握条例每一条每一款的内容要求,通过学习加强自我约束。近期要发出通知,列为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机关党委和监察部门要做好监督检查;第三是落实到位。要把贯彻落实准则条例作为加强司法管理的重要内容,采取相应措施,把准则条例融入到司法管理年活动中去,做到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第四是查处到位。在查处上要解决喊得很响、落得不实的问题。对泄露审判机密等严重违反“五个严禁”的行为,查不实、抓不住就是一种放纵,必须严肃处理。要加强纪检监察力度,切实增强发现案件线索和突破案件的能力。在查处违反准则条例行为过程中,要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对查实的违纪违法行为,绝不姑息。近期召开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把全地区法院存在的问题查实找准,研究提出切实有效的措施。

责任编辑:丹东市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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