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丹东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审判质量效率专题座谈会,落实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审判质效专题座谈会精神,研究进一步提高全市审判质效的工作意见和有效方法。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孙克敏在会上作了题为《改进和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的重要讲话。
孙克敏院长强调了四点意见。一是客观评估全市审判工作现状,增强提高审判质效的紧迫感。年初以来,全市法院审判工作整体势态是好的,办案总量和办案效率比上年均有所提高,并且初步实现了均衡结案的要求。在看到全市法院工作优势的同时,我们更应该清醒地看到自身的缺陷与不足,特别应在抓好审判质量、实现案结事了方面增强紧迫感、危机感。我们必须毫不松懈地抓好审判效率,保持良好的势头。同时要突出精力、花大力气、始终不渝地抓好审判质量。各院和中院各业务部门要立即动员起来,针对各自实际,分析查找影响审判质量的不利因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改变审判质量不高、审判效果不佳的被动局面,坚决使审判质量和效率在短时期内有一个明显的改观。
二是全力抓好法院的主业,全面提高审判工作的公正效率水平。“执法办案是第一要务,办案质量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生命线。”这是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提出的一个鲜明的口号。当前,全市法院要把工作思路统一到省院的要求上来,切实把法院工作的重心凝聚在审判工作这个主业上,着眼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努力优化审判工作各项评估指标。各基层法院和中院各相关业务部门要对照效率指标、公正指标、效果指标查找不足,抓紧改进工作,确保审判工作实现高质量、高效率和好效果。凡因工作不力或失责影响全市法院质效指数评估状态的单位、部门或个人,均要视不同情况承担相应的领导和工作责任。
三是遵循司法规律,改进和完善审判管理。保障审判质效的重要途径就是要加强审判管理。第一,要大力改进和加强审判流程管理。要以《案件流程管理办法》为依据,以网上《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为依托,全面做好从立案、分案、案件移送、排期开庭、结案、审限、归档等各个环节的节点管控。审判管理部门要会同技术处等相关部门加强对《案件流程管理办法》落实情况的检查,检查结果要登记备案并与考评和奖惩挂钩。第二,要加强错案和严重瑕疵案件的责任追究。两级法院要强力推行《丹东市法院系统错案及瑕疵案件责任追究操作规则》,依法规范错案和瑕疵案件责任追究体制,要通过落实错案追究制度,杜绝错案、最大限度地减少严重瑕疵案件,进而减少或化解涉诉上访数量。第三,要搞好审判质效评估和考评工作。中院根据省院统一标准和两级法院实际制订了《丹东市法院系统审判质量效率考评办法》,共确定30余项考核指标,覆盖审判效率、审判质量和审判效果等各方面的评估指数。考核对象既包括各基层法院,也包括中院各相关业务部门。
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审判管理的基础工作。法院的主业是审判,审判管理也就理应成为法院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功和基本工作内容。为使审判管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省院要求各级法院都要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围绕审判工作指标体系开展统计、分析、评估、通报、决策建议等日常工作,并做好上下级法院间的审判管理对口衔接工作,使审判管理工作上下贯通,政令通畅。同时,建立健全法官个人审判业绩档案,将其作为干部晋级任用的基本依据;完善审判管理的基础统计工作;加快两级法院信息化建设,为保证审判质效提供技术支持。
会议由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乔展勇主持,中院院领导、业务庭审判长以上审判干部及司法管理办等相关综合部门负责人,各基层法院院长和审判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