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本院要闻
丹东中院组织干警参加义务劳动
  发布时间:2011-06-08 11:04:56 打印 字号: | |
  5月20日,丹东中院组织干警来到元宝区九道办事处开展义务劳动。劳动中,全体干警不怕脏、不怕累,对道路两旁的生活垃圾进行了彻底清理,为丹东“四城连创”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责任编辑:丹东市中院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人民法院报辽宁法院网丹东市人大丹东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