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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召开今年第一季度审判工作暨绩效考核总结推进会



  发布时间:2011-04-23 11:50:39 打印 字号: | |

420,市法院召开审判工作暨绩效考核总结推进会,对第一季度审判工作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各参与绩效考核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对照新的指标体系,汇报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原因及改进工作的对策措施。党组书记、院长孙克敏主持会议并作讲话,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正局级调研员、副局级审判员、各庭室处队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市法院认真贯彻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法院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发展战略和全市法院力争实现“五个新突破”的工作目标,狠抓执法办案和队伍建设,审判和执行工作呈现良好运行态势,为“项目建设年”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会议要求:对工作中存在的发改案件较多、调撤率不高、延长审限案件较多、结案均衡度不高等问题应引起重视,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孙克敏院长强调:案件质量评估和审判绩效考评是审判管理的核心,是对司法的公正、效率、效果的全方位评价,也是衡量法院工作的风向标和度量衡,必须全力抓好。

1、加强案件流程管理。审判流程管理反映每个法官办理每个案件的进展程度,它把所有案件纳入统一的同步网上监管之中,所记录的信息一经确认,将无法修改。省院考评办法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网上自动生成的,或者在网上进行的,必须保证信息的完整、准确、及时。庭长应当督促案件承办人认真填报案件审理信息和相关审判质量效率指标数据,从源头上确保指标数据真实、准确地生成。

2、严守案件质量标准。省院出台的《各审判部类案件质量标准》,从程序、实体、裁判文书、效果等七个方面对案件质量作出规范,是准确衡量每一起案件是否“到位”的尺度,各审判业务部门要认真学习,积极贯彻,严格遵守。

3、落实审判监督管理。审判管理办公室是在党组和审委会领导下落实审判管理的职能部门。审判管理办公室要积极大胆地开展工作,全院各部门要支持审管办履行职责,落实相应规章制度,大力配合他们开展工作。

4、严格内部层级管理。审判委员会、院长、庭长、审判长以及专门审判管理机构都负有管理职责。审判庭是开展审判工作和审判管理最主要的机构,院长、庭长是审判权与审判管理权一肩挑的代表,既是业务负责人,又是审判管理责任人。院长、庭长应当将案件质效管理作为审判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审判效率。

5、强化法官业绩管理。要加强对法官的工作考评,建立和完善法官个人审判业绩档案。要建立审判管理与考核奖惩对接机制,主要以考评结果为依据,把对法官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口头主观评价,逐步转变为用数据说话的客观评价。对记入法官个人审判业绩档案的考评结果,要作为法官评定等次、兑现奖惩、评先授奖、晋职晋级的主要依据。

6、做好进京重复访案件化解工作。最近,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化解进京重复访案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后省院领导即赴我院督办化解进京重复访案件工作进展情况。省院要求,对已化解的案件要逐案提供证明材料,对未化解的案件,要说明原因、化解措施和时限,列入绩效考核。对此,全市法院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凡是承担相应任务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和办法,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责任编辑:丹东市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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