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至17日,丹东中院在宽甸河口召开全市法院立案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全省法院诉讼与非诉讼调解对接工作现场会精神;对各院立案变更率自查情况进行了讲评,宽甸县法院和元宝区法院分别介绍了开展诉调对接工作的经验做法;与会的各基层法院同志针对当前立案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进行讨论并提出了建议。
会上,市中院郝明星副院长简要总结了2010年全市法院立案审判工作情况,对当前和下一步全面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和加强立案窗口建设提出四项具体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立案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要从审判工作的大局出发,努力提高立案和诉讼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三是要把主动沟通协调和积极工作相结合,着力抓好诉调对接工作;四是要把配齐配强人员和教育管理相结合,切实加强立案窗口的队伍建设。
会议结束前,市中院孙克敏院长作了重要讲话,对全市法院立案工作提出了“三个进一步”的工作要求。
一是进一步强化立案审判管理工作,切实提高立案质量和效率。除了提高立案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以外,必须从建立四项制度入手强化立案审判管理,要把民事案件管辖异议案件的审理和各类案件的移送归口到立案一庭,对较为复杂的立案问题要实行合议庭评议及与相关审判庭沟通制度,对疑难和重大的立案问题应向院领导及中院请示报告,建立立案变更情况的检查分析制度,对因严重不负责任导致的重大立案失误应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追究必要的责任。今后中院要建立立案变更率的季度通报制度,以此加强立案审判管理,提高立案质量和效率。
二是进一步强化诉调对接工作,努力把社会矛盾化解在庭前、化解在基层。抓好这项工作既可以有效拓宽化解社会矛盾的渠道,又能把大量社会矛盾化解在诉前和基层;既可以推动社会管理的创新,又能缓解法院诉讼资源紧缺与日益增长的诉讼需求之间的矛盾。各基层法院要及时主动地向当地党委汇报,积极提出工作建议,在党委和政府的支持下,做好诉调对接工作,推动多元化参与的大调解网络的建立和运行。要做好民事纠纷诉前分流、诉中委托调解、协助司法机关培训人民调解人员,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等项工作。要结合实际,勇于探索,不断创新和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力争在这项工作上出成果、出经验。
三是进一步强化诉讼服务工作,努力把立案窗口打造成展现法院形象的亮点工程。丹东地区法院的立案窗口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有些法院的立案窗口的软硬件建设与上级法院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两级法院要大力寻求党委、政府的支持,努力争取财政资金,按照省法院的标准进一步加强窗口的设施建设。要重视加强立案窗口的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立案一庭的人员,不断加强包括多元化立案在内的各项服务功能,切实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文明接待、办事公开、岗位责任等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窗口的日常管理,要经得起上级法院和新闻媒体的明察暗访,真正把立案窗口打造成为展现法院形象的亮点工程。
会议由市中院立案一庭庭长张爱和主持,各基层法院分管立案工作副院长、立案一庭庭长及中院立案一庭部分干警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