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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中院强化涉诉信访案件处理工作


全力化解社会矛盾

  发布时间:2010-11-23 09:07:52 打印 字号: | |

 丹东中院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始终把涉诉信访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以司法为民为宗旨,明确职责,强化措施,全力做好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今年以来,共受理上级交办涉诉信访案件341件,通过认真细致的工作,目前已息访240件,息访率为70.3%

 一是领导重视,齐抓共管,全员参与处理涉诉上访案件。中院党组十分重视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工作,定期分析涉诉信访工作形势,对信访部门提出“热情接待、组织协调、综合指导、督办检查”的工作方针,加大对初信、初访案件的审查力度。各业务庭庭长是对口审查的主要责任人,指导审查过程。对一些重要案件,主管副院长亲自组织研究,使初信、初访案件及早得到解决。各主管副院长把从源头上防范信访案件发生作为抓好分管部门的工作重点。加强对调解息诉工作的指导,对现有案件的审理注重案件质量,努力做到案结事了。

 二是认真做好排查工作,建立上访老户档案,实现规范化管理。对省院交办的涉诉上访案件,两级法院进行认真细致的排查,逐件登记,并进行整理归类,使案件底数清、类别明。中院和各基层法院信访部门针对省委政法委交办的案件,分别建立涉诉上访老户档案,将老户案件的裁判文书、申诉上访材料、历年的复查处理报告等有关资料收入档案,对涉诉上访案件实现了规范化管理。

 三是实行领导包案制和信访干部督办制。对于涉诉上访案件,根据“归口管理、分级办理”的原则,首先,确定了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将案件的审查处理工作落实到庭、室和个人,同时对于上级交办案件和上访老户案件逐一落实了包案领导,要求包案领导要接触上访人,要参与听证,必要的亲自阅卷,主持研究,与有关部门协调,依法定案,做好当事人息访工作。其次,中院信访干部分别负责基层法院涉诉信访案件的督办工作,及时与所包法院联系沟通,定期排查,协调指导,参与听证,以保证层层把关,件件落实。

 四是建立涉诉信访案件处理协调机制。庭长和主管副院长对重大案件实行判后疏导,对一些上访频繁的特殊案件,提前介入参与调解。着重强调做好审中释明和判后答疑。对于一些因上访比较激烈进入再审程序,而再审判决又不能支持的案件,不是一判了之,而是从多角度进行审判延伸,力求使当事人服判息诉。

责任编辑:丹东市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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