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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0)
作者: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孙克敏  发布时间:2011-01-18 11:00:18 打印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0年,全市法院在市委正确领导和省法院有力指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和市政协民主监督下,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力做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2010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9145件,审执结28303件,结案率97.11%,同比收案上升5.59%,结案上升5.79%,结案率上升0.19个百分点。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865件,审执结2800件,结案率97.73%,同比收案上升20.58%,结案上升21.69%,结案率上升0.89个百分点,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新贡献。

一、坚持能动司法,服务发展稳定大局

全市法院认真履行职责,把审判工作融入党委、政府全局工作中,在服务中司法,在司法中服务,努力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司法保障。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市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346件,审结2340件,结案率为99.74%。依法惩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严重犯罪,突出打击杀人、抢劫、伤害、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审结涉毒犯罪案件124件,判处罪犯232人,对3起特大贩卖毒品案件的33名被告人进行了集中公开宣判,有力地震慑了毒品犯罪特别是跨境毒品犯罪活动。依法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16件,判处罪犯158人,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认真贯彻罪刑相适应的刑罚原则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判处罪犯2953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373人;对确有悔罪表现的初犯、偶犯、未成年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依法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1259人,判处缓刑、管制、免予刑事处罚的1243人。实行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听证制度,依法裁定减刑、假释393人,促进了罪犯教育改造。注重对被害方的经济补偿和精神抚慰,市中级人民法院累计为被害方追索人身损害赔偿款121.4万元,维护了受害人权益。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将量刑引入庭审程序,保证了量刑的平衡和准确。

依法审理民商纠纷。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8407件,审结17881件,结案率97.14%。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能动作用,积极支持产业园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及时稳妥地化解高速铁路、公路施工以及港口建设等公益事业和重点项目的动迁补偿安置纠纷,确保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妥善审结市轻工机械厂和化纤集团子公司系列破产案件,稳妥处理职工安置、补偿款发放、债权债务处置等敏感问题。加强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7件,维护自主创新和市场秩序。妥善处理土地流转、农资供应、农产品销售等纠纷,依法保障农民权益,审结“涉农”案件1448件,同比增长21.99%。开展“千名法官进百企”活动,走访企业94家,为企业解决涉法难题142件次,向企业提出司法建议87项。

经过积极争取,最高法院授权省法院批准市中级人民法院及辖区五个基层法院,自2011年开始受理涉外、涉港澳民商事案件。丹东两级法院成为省内继沈阳、大连之后第三个具有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权的法院,这将进一步优化全市的对外开放环境。

依法加强行政审判。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337件,审结331件,结案率98.22%。认真依法监督,撤销违法行政行为,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持合法行政行为,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强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审查申请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262件,裁定准予执行232件,不予执行30件。注重以协调方式解决行政纠纷,增进官民和谐。

二、妥善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全市法院坚持把满足群众合理诉求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动力,将解民忧、促和谐的工作要求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之中。

    力促案结事了。在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中,强化诉讼指导、法律释明、裁判说理和判后答疑,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推行审判员、审判长、庭长、院长逐级参与调解的“梯次调解”模式,充分利用一切调解机会,提高调解成功率,力争实现案结事了。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9904件,调撤率为55.39%;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85%以上,兑现赔偿金额600多万元;行政案件通过协调使当事人撤诉或行政机关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104件,和解撤诉率为31.42%,妥善化解了一批易于激化的社会矛盾和群体性纠纷,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破解执行难题。积极依靠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和执行威慑机制建设,完善提级、指定、交叉、委托执行等制度,确保具备执行条件的案件得到实际执行。加大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执行行为的制裁力度,采取公开被执行人失信记录、强制申报财产、限制出境等措施,强制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维护司法权威。妥善执结一批矛盾集中、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7782件,执结7481件,执结率96.13%,执行到位标的额17.5亿元。开展清理执行积案和委托执行案件专项行动,共执结执行积案357件,执结委托执行案件55件,执结率为100%

抓好涉诉信访。高度重视解决涉诉信访问题,提高审判质量和服判息诉率,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发生。坚持实行院长、庭长接访,及时听取和处理涉诉信访问题。对引发涉诉访的,实行责任倒查。开展集中清理信访积案和案件评查活动,对清理的信访积案逐案研究,定时间、定责任、定领导、定人员,包案处理,认真解决。坚持依法纠错原则,经过审查,确有理由的,依审判监督程序予以再审;属无理访的,按规定予以终结。上级交办的341件信访案件,已息访、终结289件,息结率85%,超额完成省法院提出的化解信访积案70%的目标。认真开展信访案件评查工作,按照省法院关于异地评查的部署,强化责任,创新方式,如期完成评查任务。

三、坚持司法为民,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全市法院贯彻落实司法便民、利民、为民措施,努力让当事人打一个明白、便捷、公正的官司。

畅通民意沟通渠道。设立举报信箱、公布纪检监督电话,利用互联网开通民意沟通邮箱,方便群众查询和反映问题,坦诚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认真办理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完善院长接待日制度,倾听意见和建议,了解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乡村、社区建立便民服务联系点,定期组织法官志愿者到联系点走访、调研、办案,回应基层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将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升级为中国法院网丹东频道,及时发布全市法院重要工作部署及审判信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

完善便民诉讼机制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为群众提供接待、导诉、咨询、立案“一站式”服务。设立速裁法庭,扩大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范围,提高办案效率。开展预约立案、网上立案、视频开庭、巡回审判、就地办案,有效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维护民生权益加强对妇女、儿童、老人和无过错方当事人的权益保护,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及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案件5822件。妥善审理涉军案件,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高度重视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审结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案件1671件,涉案标的额1116.6万元,依法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082件,兑现劳动报酬616.76万元。对4322名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缓、减、免收诉讼费用396万元,对117名特困的民事案件申请执行人、刑事案件受害人给予司法救助302.9万元,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人民司法的温暖。

四、坚持公正司法,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全市法院紧紧抓住案件质量和效率这条主线,深入开展“司法管理年”活动,向机制创新要质量、要效率、要公正。

严格审判管理坚持把审判管理放在法院管理的核心位置。以网上信息管理系统为依托,完善审判流程,对案件从立案、审判、执行到结案各环节实行监控和管理,保障案件在法定审限内结案。以合议庭负责制为重心,依法落实审判、执行工作责任机制,对每一起案件质量严格把关。修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改革和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成立专门的审判管理机构,落实管理措施,加强审判研究,对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分类指导,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标准。

严格审判监督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基层法院上诉案件1941件,审结1912件,其中改判108件,发回重审202件,依法加强了审级监督;坚持做好申诉复查工作,受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211件,决定再审50件,依法改变原处理结果15件;制定和实施《丹东市法院系统错案及瑕疵案件责任追究操作规则》,依法规范错案和瑕疵案件责任追究体制和工作程序,确认严重瑕疵案件13件,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严格绩效考核加强重点审判质效指标的管理,落实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指标数据通报、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分析通报等制度,着力提高审判质效。

五、强化接受监督意识,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和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通报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常走访人大代表,召开座谈会15次,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听证会8次、旁听庭审30人次;收到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转交的人大代表建议7件,办结6件;受理人大代表来信22件,办结18件。已办结案件,人大代表均表示满意。

高度重视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及媒体舆论监督向市政协通报法院工作情况。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参加案件的讨论。认真受理检察机关的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确有不当的,依法改判。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自觉接受舆论监督。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办案能力

全市法院始终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根本,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努力推进法院科学发展。

加强政治建设全市法院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坚持理论武装,坚定人民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党员干部始终保持先进性。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人民法官为人民”及“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工作请放心”主题实践活动,坚定法官对公正司法的信念和社会责任,全面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

增强司法能力全面落实教育培训规划,使每个法官每年都能接受一定时间的培训。采取专家讲座、巡回授课、网络教学、以会代训等形式,增强培训效果,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9期,累计培训人员734人次。提升了法官做好审判、执行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全市法院涌现出168名结案超百件的办案能手和77名调解能手。

强化廉政监督推行廉政监察员制度,向执行局等重点部门派驻专职廉政监察员,在委托评估、拍卖环节采取随机摇号方式,抽选承办机构,实行现场监督。选聘35名执法监督员监督法院日常执法活动。坚持从严治院,全面落实“五个严禁”和《人民法院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以查处“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为重点,促进司法廉洁。全年没有发生干警重大违法违纪问题。

夯实基层基础落实院领导基层联系点制度,定期下基层调研、听取意见,帮助解决影响基层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帮助,加强人员配备、物资装备及经费保障,基层基础薄弱环节明显改善。充分利用人民法庭直接联系群众、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及时把各类矛盾化解在基层,人民法庭共审结各类案件7342件,有效发挥了调处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的前沿阵地作用。加强全市法院人才建设,统一招录法官和工作人员50名,使法官队伍结构、学历层次进一步优化。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以及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干警,向各位代表、各位委员以及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当前,法院工作呈现出案件数量持续上升、群众诉求明显增多、司法难度越来越大的特点。我们清楚地认识到: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管理机制还不能完全适应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需要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有的法官大局意识不强,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不够,就案办案,案结事不了。“执行难”问题仍未从根本上解决。少数法官工作责任心不强,方法简单生硬、作风不深入的问题仍然存在。极个别法官裁判不公、司法不廉等问题仍有反映,影响了人民法官的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积极推动科学发展,紧紧围绕我市大开放、大开发、大发展战略,认真履行审判职责,规范法院管理,加强队伍建设,为全市跨越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以服务大局为使命,进一步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全面加强和依法开展各项审判工作。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妥善审理各类民商、行政案件,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认真解决好涉诉信访问题。审慎调处社会各方利益关系,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使法院的司法水平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需求相适应,与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相协调,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司法保障。

第二、以提高公信力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紧紧围绕提高司法公信力,着力构建公正高效的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机制和科学的考核评价、奖惩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质量、效率管理,不断在规范化、精细化上下功夫,强化制度执行,努力解决各种影响审判、执行工作质效的问题。通过抓细节、抓规范、抓落实,促进司法活动规范化,确保司法公正与司法高效相统一、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第三、以廉洁司法为核心,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健全教育、监督、预防、查处制度,强化各级领导“一岗双责”,选任部门廉政监督员,开展巡视督查,严格落实“五个严禁”。特别是要加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力度,对枉法裁判、徇私舞弊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高素质的法院队伍。

第四、以完善机制为保障,进一步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坚持改革创新,推动建立科学的工作机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积极参与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民意沟通表达机制,不断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广泛听取意见,回应社会关切。完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监督和舆论等监督,保障司法权公正行使。

第五、以科技强院为基础,进一步提升司法保障能力坚持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推进信息技术在审判管理、网上办公、远程视频提讯、庭审直播、绩效考评等方面的应用,提高信息化技术的应用效果。着力抓基层打基础,进一步提高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的执法办案水平。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始终牢记人民法院的使命和责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以更饱满的热情、更积极的努力、更扎实的工作,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社会和谐进步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孙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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