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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法院关于2010年度“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 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0-03-30 10:06:51 打印 字号: | |

根据《辽宁省法院关于2010年度“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结合丹东市法院2010年工作安排,制定2010年全市法院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要求

2010年度全市法院“人民法官为人民”及“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工作请放心”主题实践活动的目标和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国政法工作和省高院七项重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增强能动司法、和谐司法、公正廉洁司法理念,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七项重点活动”,充分调动全市法院广大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不断完善审判管理、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能力、加强监督指导,实现“六个着力”,着重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律在心中、正义在心中”,促使全市法院广大干警自觉公正、廉洁、为民司法,进一步提高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推动全市法院司法审判、队伍建设和法院各项工作的新发展。

二、解决的重点问题

2010年度主题实践活动要重点解决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1、公正廉洁司法方面的问题。法院审判管理机制不完善,司法公开、司法民主机制不健全,个别案件裁判不公、效率不高、执行不力;少数法官司法能力不强,特别是做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不强,说不清、判不明、案结事不了;极少数干警还存在违反“五个严禁”规定,接受案件当事人吃请和送礼,以权谋私,甚至贪污受贿、徇私枉法等问题。

2、司法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有的法院窗口建设水平不高,民意沟通渠道不畅,司法便民机制不健全;少数干警对司法人民性的认识不到位,司法为民意识不强,群众观念淡薄、衙门作风严重、滥用司法职权、损害群众利益;一些干警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语言不文明、行为不规范等问题。

三、重点学习的文件和研讨题目

1、重点学习的文件:(l)《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中组部、中宣部、中央政法委、教育部等编写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3)最高人民法院编写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学习材料》;(4)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编写的《辽宁省人民法官守则》;(5)“双百”评选活动组委会编写的《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模范人物 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

2、重点研讨的题目:(1)如何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中的职能作用;(2)如何在执法办案中发扬优良作风,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3)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强法院系统党的建设,全面推动人民法院科学发展;(4)如何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各基层法院要结合上述重点研讨题目认真组织好研讨活动。为了突出重点、增强研讨的针对性,现对四个“重点研讨题目”进行分解如下:东港法院重点研讨第1个题目;凤城法院、宽甸法院重点研讨第2个题目;振兴法院重点研讨第3个题目;元宝法院、振安法院重点研讨第4个题目。各院要按照分解的重点题目,写出研讨文章(约5000字),于8月底前报中院政治部,由政治部组织调研研讨文章的评选,并报省高院。各院调研研讨成果将列入全市法院思想政治建设量化考评。

四、重点抓好的工作及相关活动

在落实好省高院《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结合丹东法院实际,2010年全市法院“人民法官为人民”及“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工作请放心”主题实践活动要围绕以下工作及活动展开。

1、打牢基层基础。市中院要配合好省高院组织开展的“辽宁法院基层行”活动,深入到辖区基层法院进行调研,总结推广先进和发展良好基层法院的典型经验,帮助查找和解决存在发展困难基层法院的现实问题,着力解决法官断档、待遇偏低、经费不足等困难,解决个别法官素质不高、作风不好、能力不强等问题,为基层法院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创造条件。

2、加强审判管理。按省院要求开展好“司法管理年”活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解决执法办案规范化、政务管理规范化、队伍建设规范化问题,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推动全市法院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进一步完善审判绩效和队伍建设考评机制,不断加强司法业务管理,完善审判流程,强化案件评查和责任追究;加强司法队伍管理,完善内外监督,提高司法能力;加强司法政务管理,完善制度措施,提高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天平工程”,加大审判管理中的信息化应用程度。

3、努力服务大局。继续推进和落实省高院提出的“千名法官进百企”活动,认真调查研究所走访企业的具体情况,重点了解和掌握企业遇到的各种涉法涉诉问题和司法需求、企业的涉诉案件情况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依法妥善处理遇到的涉诉案件,积极为我市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和司法服务。

4、落实便民措施。深入开展“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活动,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基础设施和基本功能建设,充分发挥诉讼服务大厅的作用,健全并完善首问负责、服务承诺、办案公开、文明接待等制度,完善远程立案、巡回审判、预约办案等举措,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

5、规范司法行为。认真组织全体干警学习法官职业道德和法官行为规范,严格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法官守则》,督促法官遵守司法礼仪,公正廉洁司法。针对司法作风大检查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重点整改违反法官守则的行为。

6、改进审判作风。落实涉诉信访领导责任和定期接访、带案下访、巡回接访等制度。继续坚持做好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工作,推进领导干部和法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有计划地安排年轻干部到基层或审判一线锻炼。开展“执法大培训”活动,组织好基层法院业务庭长、人民法庭庭长培训和网上办案培训工作。

7、强化审判监督。按省高院要求切实组织开展好无积案、无错案、无违纪、无上访“四无”竞赛活动,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依法公开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等环节内容,推进庭审网上直播和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完善民意沟通机制,设立法院开放日和民意沟通邮箱。发挥廉政监察员作用,加大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加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和培训工作,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重要作用。

8、加强典型宣传。广泛开展向陈燕萍、单玉石、何经涛等学习活动,注重培养、选树和弘扬先进典型。按省院要求,组织好评选“十佳法院”、“十大办案标兵”、“百名办案能手”等活动。同时,积极组织宣传主题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法官,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9、抓好警示教育。严格落实“五个严禁”规定,紧密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集中开展好“警示教育周活动”,充分运用正反典型教育、剖析典型案例、开展讨论等形式,进一步完善防范和抵御“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制度体系,规范法官与案件当事人、律师、中介机构人员的关系。

五、工作要求

全市两级法院党组要高度重视“人民法官为人民”及“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工作请放心”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对活动的领导,推动主题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

1、突出实践特色,注重搞好结合。全市法院要把主题实践活动作为今年加强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和队伍建设,推动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重要平台和有效载体,突出实践特色,切实把握主题实践活动时间跨度大、平台大、实践性强等特点,把主题实践活动与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七项重点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法院队伍建设和审判执行工作需要有机结合起来,与落实中院党组确定的年度各项工作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创新活动内容,避免一般号召,防止搞形式主义和做表面文章,以审判执行和法院建设的实绩来检验活动成效。

2、加强对下指导,确实打牢基础。市中院要加强对各基层法院的指导,及时把中央、上级法院和市委的要求传达到基层,确保政令畅通。全市法院,特别是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要深入实际解决活动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注意研究工作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并深入剖析尽力解决。要注意总结和推广审判实践中创造的新鲜经验并将其延伸为长效机制。市中院、或会同上级法院在适当时机对各院开展的活动情况进行抽查。

3、加强宣传沟通,注意工作方法。各院各部门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全体干警搞好主题实践活动。要充分发挥两级法院领导班子和一线干警、窗口单位的表率作用,带动法院整体活动的开展。要注意加强信息简报和新闻宣传工作,搞好典型引路,扩大宣传面,让社会更多地了解法院的主题实践活动的情况。

 

 

责任编辑:丹东市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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