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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中院加强执行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发布时间:2011-09-22 16:32:59 打印 字号: | |

根据省法院集中开展整治庭审不规范行为活动精神和市中院集中开展整治庭审不规范行为专项活动的要求,丹东中院执行局自7月起,在全市法院执行系统集中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执行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通过学习动员、座谈讨论、查摆问题、整改落实、巩固提高、总结验收等阶段的工作,全市法院执行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执行干警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工作纪律得到有效加强,工作质量得到提高。

一是领导重视、动员深入。专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召开全市法院执行系统工作座谈会,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增强学习和整顿效果。针对实际情况,将执行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扩大到了全市法院执行系统,采取局长、庭长负责制,并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确保全员参与,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预期的成果。

二是重点突出、查摆细致。采取主动查摆、对照查摆和相互查摆相结合的方式,注重从思想根源处解决问题,做到了不留死角,不留真空,不漏一人。联系工作实际找差距,把工作纪律、工作程序、工作效率问题作为整顿工作的突破口,将学习活动与工作实际相结合,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做到勇于揭摆、敢于亮丑、乐于整改。

三是建章立制、总结完善。为了建立转变执行纪律作风的长效机制,在广泛征求意见、上下达成共识的基础上,除对以往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进行坚持和完善外,又实施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和办法,使规范执行纪律工作进一步走上制度化和规范化的长效机制轨道。实行工作报告制度。每周一上午召开“局长碰头会”,布置本周全局工作的重点,大大增强了全局工作的协调性,调高了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完善“廉政监督卡”制度。

四是指导有力、强化落实。在本院开展专项整顿活动的同时,加强对基层法院整顿活动的指导,加强对基层法院整顿活动的跟踪反馈,引导各基层法院开展相互交流活动,激发基层法院整顿活动的热情。各基层法院积极响应中院要求,将执行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院执行局的工作部署上来,并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经过两个月的执行纪律作风整顿,全市法院执行干警精神面貌和工作状态均出现可喜变化。执行队伍素质明显增强,上班不盯岗、工作不主动、执行不到位等现象基本杜绝,热心接待、耐心听诉、真心解忧、尽心尽力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成为执行干警做好执行工作的基本原则。执行能力明显提高,执行质量与效率进一步提升,能动执行、案结事了的司法理念日益深入执行干警人心。队伍形象明显改善,“冷、硬、横、推”、人情案、关系案等现象基本扭转,推进阳光执行,加大监督力度,执行工作的社会认可度明显提高,执行涉访投诉率明显下降。

责任编辑:丹东市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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