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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法院积极参加全市法制宣传日活动
  发布时间:2011-12-05 16:29:17 打印 字号: | |
  • 市领导来我院宣传点检查指导工作
  • 法院干警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 法院干警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根据市法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活动安排,丹东中院于124日上午,即第11个全国法制宣传日,组织部分立案、刑事、民事和行政审判人员,在新柳步行街参加了全市机关“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中,我院干警不畏天寒,热情、耐心地解答咨询群众提出的各种法律问题,通过制作法律知识宣传板、印发法律常识宣传单、对群众进行法律咨询等方式,进行宪法和法律知识的宣传,用行动塑造着人民法官的亲民、爱民和为民情怀。

 

责任编辑:丹东市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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