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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中院召开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2-04-28 09:09:31 打印 字号: | |

为积极落实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精神,丹东中院于416日召开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市中院王传福副院长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市中院行政庭全体法官及各基层法院主管副院长、行政庭庭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传达了最高法院江必新副院长、赵大光庭长在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和省法院丁仁恕副院长、许福庆庭长在全省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省法院《2011年度全省行政审判案件情况的通报》,交流了行政协调工作经验,对探索行政审判与民事审判交叉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市中院行政庭刘明诚庭长对最高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了解读,对案例指导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市中院王传福副院长对2012年全市行政审判工作进行了部署。他指出,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要立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维护司法公信力为目标,以实现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主线,贯彻落实“服务年”、“调解年”、“审判质量效率年”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学习型审判庭建设,认真开展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积极探索行政纠纷协调化解的手段和方法,不断提高行政案件质量,着力解决行政案件上访率高和服判息诉率低的问题,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同时,要严格贯彻最高法院关于办理征收补偿决定案件的规定,落实丹东中院制定的相关工作要求,积极稳妥地处理好拆迁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落实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进一步树立行政审判权威,推动政府依法行政,促进行政审判工作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丹东市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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