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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中院积极开展法官进校园活动





  发布时间:2012-05-07 09:31:45 打印 字号: | |

在深入开展“万名法官走基层”活动中,丹东中院从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选派法官走进学校,配合学校做好法制教育工作,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为青少年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420,执行三庭孙军同志应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邀请,到学院作了题为《校园犯罪的种类及防范》的主题报告。学院保卫处处长、团委书记、学生处副处长、建筑系副主任、辅导员和建筑系全体学生参加了报告会。报告会上,孙军同志结合大学生特点,针对当前社会、校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案释法,围绕校园犯罪的主题,从“校园犯罪的种类及防范”、“违法和犯罪的区别”、“什么是侵犯财产罪、侵犯人身权利罪”、“校园常发生的盗窃罪、抢劫罪、抢夺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的解析”等几个方面向同学们展开论述,用一个个具体的案例,以法论事,深入浅出,给同学们诠释了一堂生动、有意的法制教育课。

这种法官进校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方式,充分发挥了司法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能动作用,对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引导广大师生理解法律精神,尊重法律权威,增强法律意识必将起到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丹东市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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