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丹东中院在宽甸召开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座谈会。中院及各基层法院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执行局长、庭长和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中院执行局副局长王义文主持。会上,市中院执行三庭庭长王宝对《全市法院执行局工作业绩考核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说明;吴建军副局长就执行信访工作进行了总结和通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两点要求;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姜锦晶传达了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
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郝明星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郝院长围绕今年的工作重点,对全市法院今后一个时期的执行工作提出七项具体要求:一是要认真落实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统一管理、统一协调”机制建设,提高执行队伍整体合力。市中院要进一步完善“管案、管事、管人”相结合的制度管理模式,各基层法院也要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两级法院上下要形成执行整体合力,县区法院执行工作要在中院统一管理协调下,在提级、交叉执行中形成统一的思想和行动。二是要进一步推进分段集约执行改革工作。两级法院要充分认识推行分段集约执行改革的重要意义,要把它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研究。要取消一人一案一包到底的工作模式,防止发生执行权滥用和消极执行的问题。会后各院要认真调查研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提出切合自身实际的改革方案和操作意见,保证这项改革不落空。三是要加大执行和解工作力度。要把“调解优先”的原则贯彻到每一个执行案件当中,做好这项工作要有责任心,要采取有力措施,要付出辛苦,要有技巧和能力。要充分发挥执行工作在为大局服务中的能动作用,努力实现执行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四是要重视对执行局长的政绩考核工作。考核执行局长,其实就是考核执行局的工作。要健全考核评价机制,眼睛要盯住指标,工作要围绕指标,结果要落实指标,强化考评机制的评价、激励和导向作用。中院执行局每一季度要对各基层院考核结果进行通报。五是要加强对裁判文书的评查。要加强执行业务培训,提高执行业务能力。结合“两评查”活动,开展执行裁判文书评查,通过互查、抽查等方式找差距,促培训,促提高。六是要高度重视行政强制拆迁案件的办理。要准确把握“裁执分离”的内涵意义和执行方式,对于可以由法院实施的案件,要准确把握工作原则,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稳妥执行,防止引发不安定因素。七是要强化执行队伍建设。执行是法院高压力、高风险的部门,也是受社会高度关注的部门。执行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加强自律意识,自觉抵御各种诱惑。要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严抓狠管,确保执行队伍的廉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