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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中院召开全市法院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



  发布时间:2012-07-26 11:50:11 打印 字号: | |
  • 振兴区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董连生
  •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员常克明
  • 东港市法院前阳法庭庭长汪官胜
  • 凤城市法院草河法庭副庭长杨竹
  • 宽甸县法院立案一庭庭长金英仙
  • 宽甸县法院长甸法庭庭长李富秋
  • 元宝区法院执行一庭审判员李明
  • 振安区法院九连城法庭庭长王楠楠

为深入推进全市法院的“调解年”活动,有力推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713日,丹东中院召开全市法院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专题部署调解工作。会议交流了近几年全市法院调解工作所取得的经验,分析法院调解工作面临的形势,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调解工作的工作要求和重点,市综治委副主任盛峰应邀出席会议,各县(市)区法院院长、班子成员、审判员及中院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院执法监督员和新闻媒体记者也应邀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郝明星主持。

会上,市中院民二庭审判员常克明、东港市法院前阳法庭庭长汪官胜、凤城市法院草河法庭副庭长杨竹、宽甸县法院立案一庭庭长金英仙、长甸法庭庭长李富秋、振兴区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董连生、元宝区法院执行一庭审判员李明、振安区法院九连城法庭庭长王楠楠等8名调解能手分别介绍了他们立足司法审判职能、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调解工作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

丹东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孙克敏发表重要讲话,就全市法院的调解工作强调三点意见。

一是全市法院调解工作持续发展,迈上了新的台阶。近年来,全市法院调解工作能力不断增强,对调解的认识深化,范围扩大,调解工作的范围从民商事审判领域扩展到了刑事、行政审判和案件执行领域,贯穿于一审、二审、再审和涉诉信访全过程,贯穿于立案、庭前、庭审、判前、判后等各个环节,调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去年,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7936件,其中以调解或达成和解后撤诉方式结案9670件,调撤率为53.9%。今年16月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的调撤率达56.1%。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时,对诉讼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取得的成果给予充分肯定。

  二是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调解工作意识。加强调解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司法为民的重要内容,是解决当前法院工作中突出问题的有效途径。加强调解工作有利于缓解“执行难”,有利于从源头上减少申诉信访,有利于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两个效果”的统一,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是符合中国国情的现实选择。全市法院及广大法官要切实提高调解工作意识,增强主动性和积极性,把强化调解工作当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的重要工作任务抓紧抓好。

三是更新理念,开拓创新,全面推进全市法院调解工作新发展。要全面理解、准确把握“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调解工作原则,要突出重点,细化措施,深化“全程、全员、全面”调解,抓好立案调解、全程调解、全员调解和全面调解、重点案件的调解和委托调解工作,积极推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在加强对调解工作的领导上下功夫,在进一步增强调解能力上下功夫,在提高调解案件的质量上下功夫,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丹东市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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