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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刑三庭到丹东中院指导刑事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12-11-09 12:32:11 打印 字号: | |

1031,省高院刑三庭庭长吴言军、副庭长宋晓枫一行到丹东中院指导刑事审判工作,并召开座谈会。丹东中院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建,刑一庭全体同志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省法院首先对丹东中院今年110月份的刑事一审审判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截至目前,省法院受理丹东地区案件23件,审结16件,维持15件,因政策把握原因改判1件,维持率93.75%,位居省内各中院前列。随后,宋晓枫副庭长就近期丹东中院刑事审判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业务指导,对案件审理报告中证据的归纳、法律适用、量刑平衡、附带民事调解等方面依照新要求进行了讲解。综合组姜鹏飞就涉外毒品案件的量刑问题向丹东中院传达了相关精神。会议中,与会的全体同志还对近期刑事审判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吴言军庭长强调,下一阶段丹东中院刑事审判工作要重点抓四个方面:一要确保案件质量,并介绍了一些较为成熟的做法和经验,如死刑案件合议庭成员交叉阅卷、“循侦法”审查证据等;二要高度重视大要案的审理工作,要及时沟通汇报;三要注重案件审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四要进一步加强两级法院之间,中级法院与市检察院之间的沟通联系。

刘建副院长进行了总结发言,他首先代表丹东中院党组对省院刑三庭的指导表示感谢,认为此次座谈会取得了预期效果,对进一步提高丹东地区刑事案件质量将发挥重要作用。刘院长结合此次座谈会的精神对刑一庭的工作提出几点要求:一是针对省院对案件质量提出的问题反思原因,找出对策;二是认真学习省院在工作中总结出的经验、办法;三是在大要案和疑难案件审理中加强与省院的沟通、请示;四是对省院传达的相关司法精神进行认真学习。

责任编辑:丹东市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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