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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团委开展“3.5学雷锋日”法制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3-03-05 11:26:44 打印 字号: | |
  • 中级法院团委书记李玉美(右二)、团委副书记温泉(右一)和青年干警走上街头进行法制宣传
  • 活动现场气氛热烈
  • 群众前来进行法律咨询
  • 干警耐心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

35上午,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团委组织开展“3·5学雷锋日”法制宣传活动。组织院里部分青年干警走上街头,向群众宣传法律,提供法律咨询。

我院以此次法制宣传活动为契机,精心准备了 “诉讼风险提醒”、“诉讼须知”、“立案须知”、申诉复查程序指南等相关内容的宣传材料数百份,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并从各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参与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活动现场,该院法官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现场解答法律问题5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

通过法制宣传与法律咨询活动,广泛宣传法律知识,增强公民法律意识,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促进我市社会和谐稳定,经济繁荣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丹东市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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