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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中院召开党组会议认真贯彻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3-05-08 14:28:50 打印 字号: | |

        5月7日,市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党组成员及院级领导、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党组书记、院长孙克敏主持了会议。

        会上,传达了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苏宏章的重要讲话精神,全文学习了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缪蒂生在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所作的《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辽宁法院司法公信建设》的讲话,与会同志结合丹东实际,开展了热烈的讨论,查找丹东法院在司法公信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深入剖析原因,同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孙克敏院长对如何贯彻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加强全市法院司法公信建设提出具体意见。他强调:一要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强化司法公信建设意识。全市两级法院党组要组织好全体干警认真学习讨论缪蒂生院长的讲话,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加强司法公信建设的深远意义,准确把握加强司法公信建设的基本要求,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司法公信建设作为一个现实的紧迫任务和一个长期的奋斗目标,从自身做起,从本院做起,团结一致、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坚持不懈,切切实实加强司法公信建设,不断改进司法作风,提高审判效能,提升司法公信力,树立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争创人民满意法院,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以及时代的要求。二要健全组织机构,强化司法公信建设工作指导。要把司法公信建设摆在重要位置,采取有力措施精心安排,切实把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为加强对司法公信建设的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成立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司法公信建设的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和检查指导,对司法公信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指导意见,不断推进司法公信建设取得新成效。院长和各部门负责人分别是全院和各部门司法公信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司法公信力建设纳入各部门日常工作中,及时落实完成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三要认真查摆分析问题,找准加强司法公信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要紧密结合丹东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实际,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围绕如何提高司法公信力,认真查问题、找差距、析原因。在年初召开基层法院院长座谈会专门查找问题和多方走访人大代表,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再召开执法监督员座谈会和律师、案件当事人(包括败诉方在内)座谈会,针对影响本院和本辖区内法院司法公信力的问题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对影响本院和丹东地区法院司法公信力的问题要查摆准确、梳理清楚、对症下药。四要坚持“公信立院、公信立人”,全方位、多角度地采取措施提升司法公信力。要把司法公信力建设作为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工程摆在突出位置,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和法院自身建设各个环节。全市法院要围绕学习型、服务型、高效型、创新型、廉洁型“五型”法院创建,着力加强“五项教育”,弘扬“五种风气”, 强化“五个技能”,提高“五个能力”,解决“五不问题”,即:加强干警的思想品德教育、司法良知教育、法律技能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弘扬学习调研、清正廉洁、严谨细致、求真务实、文明和谐的风气;强化法官驾驭庭审、认定证据、适用法律、裁判文书、化解矛盾纠纷的办案技能;提升法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拒腐防变能力;解决不公正、不及时、不文明、不规范、不廉洁问题,努力建设一流法院队伍,使审判执行工作保持良性循环、法院形象得到明显改善,促进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得到较大提升,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五要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保障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要针对影响和制约全市法院司法公信力的问题及原因,找出在制度上、管理上的漏洞,通过完善制度建设,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以制度之力来堵塞各种漏洞,切实以制度管好案、管好人,规范司法权力的行使,促进法官司法能力和水平的提升。从现在起,要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一次认真梳理,进一步补充、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司法行为,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导致司法公信力下降的问题,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审判管理、司法政务管理规范、保障、促进、服务审判的作用,运用组织、领导、指导、监督、制约等方法,对审判工作进行合理安排,对审判过程进行严格规范,对审判质效进行科学考评,对司法资源进行有效整合,确保司法公正、廉洁、高效。六要加强司法公开和司法宣传,树立人民法院良好的司法形象。进一步加强司法公开工作,在我院门户网站对审判执行案件形成的法律文书实行全面公开,增强审判执行工作透明度,确保审判执行公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监督,提高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实行“阳光司法”。要充分发挥司法宣传的积极作用,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大力开展正面宣传,突出法院队伍的本质和主流,发现和培育先进典型,积极做好司法公信建设的舆论引导和引导舆论工作,使社会各界了解法院各项工作,实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以公信树权威,树立全市法院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司法形象。

        院党组决定近期召开全市法院专门工作会议,对司法公信建设进行全面动员布署。

责任编辑:丹东市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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