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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中院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司法公信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13-05-30 11:24:53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全市法院司法公信建设,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我市法院司法公信力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全市法院的执法办案水平、队伍整体形象及人民群众满意度,丹东中院于523日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工作。会上,丹东中院院长孙克敏作题为《建人民满意法院,树法官良好形象,努力提升丹东法院司法公信力》的重要讲话。副院长乔展勇主持会议,各基层法院院长和丹东中院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会议。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新闻媒体的记者也应邀出席会议。

孙院长在讲话中指出,加强法院司法公信建设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动全社会形成法治氛围的重要标志,以及营造人民法院科学发展良好外部环境的基本保障,全市法院必须肩负起我们应当肩负的历史重任,强化司法公信建设意识,深刻领会加强司法公信建设的深远意义,准确掌握加强司法公信建设的基本要求,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加强司法公信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和一个长期的奋斗目标,常抓不懈。

孙院长要求全市法院要围绕建人民满意法院、树法官良好形象这一总目标,积极开展学习型、务实性、廉洁型、服务型、创新型五型法院创建活动,着力加强五项教育,即加强干警的思想品德、司法良知、法律技能、职业道德和廉政警示教育;弘扬五种风气,即弘扬学习调研、求真务实、清正廉洁、严谨细致及文明和谐的风气;强化五个技能,即强化法官驾驭庭审、认定证据、法律适用、裁判文书制作、化解矛盾纠纷的办案技能;提高五个能力,即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及拒腐防变能力;解决五不问题,即解决不公正、不廉洁、不规范、不及时及不文明的问题,通过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司法公信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努力从根本上提升司法公信力。

孙院长强调,全市法院要坚持公信立院公信立人,全方位、多角度地采取措施提升司法公信力。一要加强制度规范建设,提升司法管理水平。针对影响和制约全市法院司法公信力的问题及原因,找出在制度上、管理上的漏洞,通过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构建合理可行、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以制度之力来堵塞各种漏洞,切实以制度管好案、管好人,规范审判执行权力的行使,促进法官提升司法能力、司法作风、司法水平。二要加强法院业务建设,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规范司法审判方式、加强司法监督工作、推进司法公开、扩大司法民主及深化审判机制改革,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能力,确保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既做到实体公正又做到程序公正,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使案件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以公正高效的司法取信于民,夯实司法公信的根基。三要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升法官整体形象。加强政治思想培养,树法官为民形象;加强专业素质培养,树法官公正形象;加强自律能力培养,树法官廉洁形象;加强司法作风的培养,树法官文明形象。四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基层法院司法能力与水平。

孙院长最后强调,全市法院要进一步优化司法环境,主动为提高司法公信力争取保障。一方面,要强化接受监督,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认真接受党的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以及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使审判权和执行权在监督下运行,为加强司法公信建设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另一方面,要加强司法宣传工作,为加强司法公信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全市法院共同努力,扎实工作,不断以工作的实际成效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在社会上,在群众的心目中,真正把司法权威树起来,把法院和人民法官公正、为民、廉洁、高效的形象树起来。

 

责任编辑:丹东市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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