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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中院详细分解落实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部署的工作任务
  发布时间:2013-09-04 16:15:40 打印 字号: | |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法院于今年4月27日、7月26日召开的两次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丹东中院党组对座谈会主题报告中确定的工作任务进行详细分解,在征询各部门意见后,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议精神工作任务分解表》(以下简称《分解表》)。《分解表》共分7个大项,包含21项工作内容,同时确定了68项工作任务,制定了71条工作措施,明确了落实工作的责任部门、主办部门和分管领导。

为保证各项工作能够及时高效的落实,院党组要求全院各部门做到: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两次座谈会的召开,立足于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院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将工作落实放在首位,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执行意识,按照《分解表》列出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加强领导,提高效率,扎实推进,确保每一项工作任务都能抓出成果,抓出成效。

二是明确工作责任。各分管院领导是工作落实的责任领导,各主办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狠抓落实。同时,各责任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将各项工作的落实责任进一步细化到合议庭(或小组)、到经办个人,形成层层分工、逐级负责、人人落实的责任网络。

三是改进作风效率。坚持改进作风、提高效率,推动工作落实。对正在开展和已经落实的工作,一定要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实,并不断加以完善;对新的工作任务和尚未达到上级法院要求的工作,一定要尽快领会,在理解中落实,在落实中加深理解,不能有等靠思想。对于工作落实不力、作风散漫的相关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是加强统筹协调。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主办部门要积极指导责任部门开展工作,建立紧密的协调机制,形成合力,共抓落实。

五是强化督查督办。院党组定期召开工作落实督办会,听取各责任部门、主办部门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难点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办公室要统筹全院开展政务督查工作,政治部要围绕涉及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任务,审管办要围绕涉及审判管理的相关工作任务,进行专项督查督办,务求取得实效。

六是加强工作考核。将《贯彻落实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议精神工作任务分解表》所列工作任务纳入各部门年终考核内容,考核成绩作为各部门和干警年度评先选优的主要依据。
责任编辑:丹东市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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