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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委书记戴玉林对法院工作作出批示
  发布时间:2014-03-24 09:40:35 打印 字号: | |
    2013年,丹东两级法院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在省法院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和市政协民主监督下,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努力增强司法公信力,审判质效持续提升,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近日,丹东市委书记戴玉林听取了丹东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孙克敏关于全市法院2013年工作情况和2014年工作打算的汇报。3月17日,戴玉林书记对法院工作作出批示,对过去一年法院工作予以肯定,并对今后一个时期法院的工作提出要求。

   批示全文如下:过去一年,市法院的工作是卓有成效的。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上下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法院工作的重要批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认真落实好司法改革各项措施,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各级法院要依法正确履行好审判职责,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树立良好司法形象,为推进平安和法治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接到戴书记批示后,丹东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进行了传达学习,要求全市法院认真学习贯彻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与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对人民法院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相结合,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与审判执行工作相结合,把批示精神落实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全市法院工作中,发扬成绩、锐意进取,以更加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状态,以更加优异的工作成绩和工作成果,不断推动我市法院工作实现科学发展,为推进平安丹东、法治丹东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丹东市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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