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省委第四督导组副组长王海东及督导组成员一行5人到丹东中院督导检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丹东市委第五督导组副组长刘静媛,丹东中院党组成员、院级领导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成员参加了督导座谈会。
孙克敏院长向省督导组详细汇报了丹东中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启动以来,丹东中院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市委第五督导组的指导下,精心组织,迅速行动。活动中,注重坚持立学立行,将活动安排、查摆解决问题一体化落实,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学习教育、广泛听取意见、随时随地解决问题扎实推进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初步成效。在认真听取了孙院长的汇报后,王海东对丹东中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丹东中院在第一阶段活动开展过程中党组重视、形式多样、起点较高、特色鲜明,成效显著。针对下一阶段活动的开展,王海东提出三点意见:一要不折不扣按规定动作抓好各环节工作,要把中央规定与法院工作实际相结合,做到“自选动作”有特色。二要把学习教育、边整边改、上下联动贯穿教育实践活动的始终,增强干部学习的自觉性,对于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随时发现、随时解决”。三要把推进教育实践活动与审判业务有机结合,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相互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