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本院要闻
丹东中院法官为市企业家协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发布时间:2014-05-22 09:08:42 打印 字号: | |
    5月8日,丹东市民商法学会与市企业家协会召开新《公司法》研讨座谈会。作为民商法学会成员,丹东中院部分民商事审判庭的法官参加座谈会,并就新《公司法》有关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座谈会上,民三庭副庭长张潆就新《公司法》修改的目的、修改的亮点、修改后对企业经营的影响以及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影响等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与会的企业家协会成员针对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向法官们进行了咨询和交流,法官们一一给予解答。

通过座谈交流、解答咨询,不仅为企业家协会提供了法律支持,使企业家们掌握了法律知识,提高了自我保护意识,也使法官们对企业发展的法律实务增加了认知。
责任编辑:丹东市中院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人民法院报辽宁法院网丹东市人大丹东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