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丹东中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工作的意见》及全省法院信息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在认真查找分析两级法院信息工作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八项举措,扎实推进信息工作的开展,切实提高信息工作水平。
完善信息载体。调整《丹东法院信息》原有的版面和期次,分类编发工作动态、经验交流、问题建议等信息,并设《丹东法院信息?情况反映》、《丹东法院信息?综合简报》专刊。重视信息的综合加工,按照主题鲜明、内容完整、条理清晰、文字精炼的要求,加强对信息的汇总、鉴别、筛选和提炼,提高文稿质量。
规范信息内容。努力做到“五个结合”,一要结合重要工作的决策部署、措施落实情况;二要结合审判管理工作;三要结合专题调研;四要结合典型案例;五要结合先进的经验和先进人物事迹。要处理好“三方面”的关系:一要处理好正面与负面的关系;二要处理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三要处理好主动与被动的关系。要建立健全信息核实机制,对要素不全,内容存疑的信息及时核实。
严格报送方式和时限。取消互联网报送信息,统一通过法院内网电子邮箱报送,信息要一事一报,不得由非信息工作职能部门直接报送。重大紧急情况,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及时报送。
通畅信息工作渠道。整合信息工作力量和资源,建立覆盖广泛、布局合理、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收集网络,形成信息采编的整体合力。加强与省法院办公室、市委信息处等信息工作主管部门的工作沟通,畅通报送反馈渠道。
建好信息员队伍。各法院至少要配备1名专职信息员,各部门要明确1名兼职信息员。同时,要为信息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办公装备,落实信息工作专项经费,建立信息工作奖励制度,加强信息工作的物资保障。
建立信息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信息工作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信息员会议,通过以会代训、交流指导等形式提高信息工作质量及报送人员的业务素质。
完善通报制度和考评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反馈制度,每月对各县市区法院和中院各部门信息在中院和省院采用情况进行通报。建立信息工作考评机制,中院研究室要对中院各部门和基层法院信息作进行量化考评并排序,并明确规定各基层院每月上报中院信息任务指标要求。
强化紧急信息报送责任。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应急报送快速反应机制、紧急信息报送责任机制,重视紧急信息报送的网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