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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1)
  发布时间:2012-02-12 15:07:16 打印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2011年,全市法院在市委正确领导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和市政协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扎实做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发挥审判职能,积极维护发展稳定大局

  牢牢把握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和公正高效这个基本要求,精心谋划和开展审判工作。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9061件,办结27854件,结案率为95.85%,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2870件,办结2741件,结案率为95.51%。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988件,判处罪犯2338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285人。依法从严惩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1413件,判处罪犯1849人,维护社会秩序安宁。依法严惩毒品犯罪特别是跨境毒品犯罪,审结175件,判处罪犯264人,在“6.26”国际禁毒日,对12名重特大毒品犯罪分子进行公开宣判,震慑和遏制毒品犯罪。依法严厉打击贪污、贿赂、渎职犯罪,审结90件,判处罪犯131人,有力惩治腐败。依法审理备受社会关注的“足坛黑哨”系列案件。对部分主观恶性不深、社会危害不大、能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得到受害人谅解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共判处缓刑、管制、免予刑事处罚1224人,促进了社会和谐。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对56名未成年罪犯适用非监禁刑,促进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和教育改造工作。认真开展量刑规范化改革,确保量刑准确、平衡。

  妥善调节民商关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7936件。积极稳妥审理在调结构、促转型过程中发生的经济纠纷案件,以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交易安全、优化投资环境为重点,依法妥善处理金融、投资、商贸、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重整等纠纷2223件,标的额13.92亿元。加强涉外民商事审判体系建设,扎实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加强对影响经济发展重大案件的审判,积极支持产业园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强化行政审判职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认真贯彻行政审判合法性审查原则,在依法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既实施有效监督,又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稳妥审理各类行政案件417件,其中协调结案75件。加强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审查工作,受理该类案件169件,裁定准予执行143件,不予执行26件。进一步规范国家赔偿工作,受理国家赔偿案件9件,其中协调解决2件,判决赔偿2件,赔偿金额62万元。通过妥善解决行政争议,维护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促进官民和谐。

强化法律服务职能,促进平安丹东建设。在履行审判职能中,注重发现社会管理的薄弱环节,发出司法建议48件,促进相关部门加强和规范管理。积极参与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坚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被判处缓、管、免刑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协助做好跟踪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参与“信用丹东”建设,开展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工作。

  二、坚持司法为民,积极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牢牢把握服务人民群众这个宗旨,认真落实司法为民举措,着力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完善便民措施,改善诉讼服务。加强立案“窗口”建设,拓展诉讼服务中心功能,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强化导诉立案、风险提示、法律释明、判后答疑、来访接待等工作。调整人民法庭布局,在原有19个人民法庭的基础上,恢复凤凰城人民法庭,新建大西岔人民法庭。在人民法庭以外的乡镇设立巡回审判点36个,巡回审判案件2003件。方便群众诉讼,速裁法庭共审结案件515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收诉讼费366万元,为特困民事案件申请执行人、刑事案件受害人给予司法救助578万元。

  强化司法护民,依法保护民生。以“服务民生、保障民生”为出发点,依法保护人民群众最关切、最直接的合法权益,审结离婚、抚养、继承等婚姻家庭案件3647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2065件,房屋买卖、劳动争议等案件1021件。妥善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非法占用耕地等涉及“三农”案件1155件。加强涉军维权案件审判工作,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依法审结涉军案件22件。

  扎实做好执行工作,实现群众胜诉权益。落实省法院《贯彻执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全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决议的实施意见》,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强化执行联动机制作用,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推行分段集约执行工作制度,推广执行“110”做法,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共执结案件7016件,执行标的16亿元,实际执行率80.77%,执行标的到位率57.33%,其中以和解方式执结581件。稳妥处理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案件,既支持经济发展又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

  三、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牢牢把握促进社会和谐这个目标,认真落实维稳第一责任,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努力运用和谐的司法方法,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重视调解工作,推进矛盾纠纷协商解决。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将调解工作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实行全程、全员、全面调解,利用各种有利因素,使矛盾和纠纷通过调解的方式从根本上得以解决。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结案9670件,调撤率为53.9%。积极做好诉调对接工作,出台《开展诉讼与非诉讼调解相衔接工作实施方案》,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邀请调解员97人,诉前调解解决案件109件,指导人民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化解纠纷412件。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对诉讼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取得的成果给予充分肯定。

  化解信访难题,畅通民意诉求表达渠道。落实涉诉信访工作责任制,以全省法院开展的“万案评查”活动为契机,制定11项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标准,通过群众诉求表达、矛盾排查化解、主体责任落实机制建设,推进矛盾化解工作规范化和常态化,促进涉诉信访案件得到有效化解。一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共接待来访591人次,办理来信587件,排查办理涉诉进京访案件205件。

  开展稳定风险评估,优化裁判的社会效果。加强审判信息预警分析研判,对于在审判、执行、信访等工作中发现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进行风险评估,根据不同等级将责任落实到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并将评估结果及时向党委、政府通报。对125起涉及人数众多、社会影响大、容易引起突发性事件的重大案件提前作出风险评估,及时采取防控措施,有效防范了诉讼中的社会稳定风险。

  四、推进审判管理,积极提高司法公信力

  牢牢把握办案质量、效率、效果这个核心,落实审判管理各项措施,加强监督指导,推进司法公开,树立司法公信。

  强化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量。积极开展“案件质量年”活动,健全案件评查、流程控制、考核奖惩、监督指导等一系列审判管理制度。加强审判业务指导,每月通报审判执行运行态势。完善案件评查机制,对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及涉诉进京访案件进行评查,确认22起瑕疵案件,对责任人予以追责。

  完善工作措施,提高审判效率。合理配置审判资源,加强诉讼环节的协调配合,确保均衡结案。严格控制延长审判、执行期限,所有案件上网运行,从立案、分案、开庭到结案、执行、归档等环节实行节点控制。坚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结12482件刑事和民事案件。

  深化司法公开,促进阳光司法。进一步公开审判过程,建立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在监管场所公示和公开听证等制度。实行审务公开,通过丹东法院网公开生效裁判文书,发布全市法院审判动态。扩大陪审员选任范围,重新推选人民陪审员59名,参与审理案件3648件,扩大了司法民主。

  五、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提升法官整体素质

  牢牢把握提升队伍素质这个关键,扎实开展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促进司法公正廉洁。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广大干警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巩固“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成果,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引导广大干警进一步牢固树立司法核心价值观,法官队伍职业道德素养明显提高。一年来,全市法院有42个集体、71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大纪检监察工作力度,坚持不懈地抓好警示教育,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认真组织学习《法官行为规范文件汇编》和《司法作风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在广大干警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完善举报查处机制,严厉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确保廉洁执法。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认真落实省法院部署,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庭审不规范行为专项活动,在振安区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庭审规范化工作现场会,对各院在检查中发现的庭审不规范问题,限期整改。完善明查暗访机制、问责机制和奖惩机制,促进审判作风、工作作风、纪律作风的转变。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开展学习型法院创建活动,组织全市法官进行专业培训942人次,坚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通过观摩示范庭、裁判文书展评、司法警察大比武及案例评析等活动,有效提高法官驾驭庭审、正确适用法律、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出台文件、实行联系点制度、完善考核机制及定期通报等方式,加大对基层法院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通过审理二审、再审案件、召开审判工作会议及开展疑难案件专题研讨等方式,提升基层司法能力,促进公平公正司法。

  六、加强内外监督,积极提高法院工作水平

  牢牢把握监督就是爱护、支持、帮助这个理念,畅通渠道,不断加强内部监督,更加自觉、广泛地接受外部监督,努力加强和改善法院工作。

  强化法院内部审判监督。完善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审判监督关系,加强审级监督,通过二审、再审依法改判案件169件。完善审判委员会、院长、庭长、审判管理和监督部门的监督,建立重大案件督办机制,在审判执行部门建立廉政监督员制度,强化了对审判、执行等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的直接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及政协监督。落实《中共丹东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若干意见》,结合《监督法》,分解落实涉及法院工作的任务要求,接受监督,改进工作。分别就审理抗诉案件情况、民事审判工作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认真听取审议意见,并在工作中加以落实和改进。坚持向市政协通报法院工作情况。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络沟通,积极听取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对于社会关注和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653人次,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召开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的座谈会13次,征集意见、建议178条。认真做好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共收到市人大交办的代表建议7件,全部办结;收到代表来信22件,办结20件,代表满意率为100%。

  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重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坚持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全年邀请市检察院检察长列席我院审判委员会会议41次。坚持实事求是和依法纠错原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刑事、民事抗诉案件9件,其中原判正确依法予以维持1件,抗诉理由成立依法予以改判5件,发回重审3件,并对55件民事抗诉案件指令基层法院再审。重视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的监督,不断增强办案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

  各位代表,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看到,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全市法院工作还有许多问题和困难:有的法官办案不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个别案件质量效率不高,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没有完全落实;个别法官群众观念不强,司法作风有待进一步改善;个别法官违法违纪,有2名干警因渎职、受贿被追究刑事责任,损害了人民法官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破解执行难、化解涉诉信访的措施有待健全;案多人少矛盾突出,一些法官因工作压力大、超负荷办案身心健康堪忧。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2012年,全市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科学发展的大局,高度关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高度关注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需求,高度关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新问题,全面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切实承担起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艰巨任务,为建设大气秀美新丹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第一、坚持能动司法,切实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继续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依法妥善审理好各类民商事案件,促进经济更好更快发展。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为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加强行政审判,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妥善处理涉诉信访案件,强化调解工作,努力促进矛盾纠纷从根本上解决,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

  第二、关注民生需求,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强化司法为民意识,增强对人民群众的感情,通过多种渠道了解民意、倾听呼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继续完善和落实司法为民措施,把便民、利民、为民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深化审判管理,切实提高案件质量效率。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强化审判管理和对审判权的监督制约,加大错案责任追究力度,保障公平正义。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完善各诉讼环节的协调配合,合理分配审判资源,确保收结案平衡,实现审判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

  第四、抓好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法官整体素质。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弘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全面加强法官队伍的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先进文化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五个严禁”,对违法、违纪问题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第五、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提高基层司法能力。完善基层审判工作机制,在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逐步解决法官断层、人才流失、经费不足等问题,不断增强基层法院服务群众的能力。开展对下司法巡查,全力加强对基层法院工作指导和监督,促进基层法院工作全面提升。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要紧紧依靠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与支持,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大气秀美新丹东作出新的贡献!
责任编辑:丹东市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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