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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中院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5-02-27 10:09:56 打印 字号: | |
  2月26日,丹东中院召开党组会议,学习贯彻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上,学习传达了省委政法委苏宏章书记的讲话、省法院缪蒂生院长的工作报告及李景阳副院长的讲话精神,结合丹东地区法院工作实际,研究部署落实措施及2015年工作任务。院党组书记、院长孙克敏主持会议,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参加会议。

孙克敏院长指出,缪蒂生院长在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所作的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2014年工作,深入分析了全省法院当前面临的形势,对2015年审判执行工作、推进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坚持党的领导接受各界监督等项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指明了全省法院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对做好今后丹东地区法院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全市法院要认真学习,结合实际,全面贯彻落实。

孙院长强调,贯彻落实好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一要把握好法院工作大方向。准确把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人民法院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积极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紧紧围绕最高法院关于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工作目标,以敢于担当的精神,迎难而上,聚精会神抓好各项任务贯彻落实,采取实实在在的措施,努力解决丹东地区法院差距大、压力大的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切实承担起新形势下人民法院的重任。二要推进司法改革,加强公正司法,确保案件不出问题。着力在改革法院内部审判权运行机制上下功夫,重点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并独立承担审判责任制度,完善审委会制度及院、庭长办案制度,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强化庭审功能和作用,建立健全案件评查制度,推进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三要坚持从严管理,确保队伍不出问题。强化政治思想教育,完善人才培养和法官培训机制,提升法官队伍整体素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围绕“六难三案”问题,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坚决查处和惩治违纪违法行为,切实管好管住全市法官队伍,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四要强化司法公开,落实司法民主。扎实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加强与公众联系互动,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及社会监督的主动性,以监督保公信。重视并切实做好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完善联络机制、创新联络方式,畅通联络路径,健全意见、建议督办落实制度,确保代表联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力求在人民群众监督下进一步改进工作,扩大法院工作的社会效果。

会议决定,近期将召开全市法院工作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部署全市法院2015年工作。
责任编辑:丹东市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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