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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副院长李景阳带队到丹东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发布时间:2015-07-03 14:36:13 打印 字号: | |
  6月25日至26日,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景阳带领调研组一行7人到丹东,就法院在当前社会经济下行压力下如何开展工作进行调研。调研期间,李景阳副院长一行与丹东市主要领导及部分省人大代表见面并座谈,就法院如何更好的发挥审判职能,为振兴辽宁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征求意见,并与振兴区法院、丹东中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座谈,深入了解丹东两级法院审判工作、司法改革推进状况、反腐倡廉等情况。省法院法官处处长许明、审管办主任王玉砚、行政庭庭长徐福庆、计财处处长李宁、办公室副主任崔勇等领导参加调研,丹东中院孙克敏院长陪同调研。

25日下午,李景阳副院长抵达丹东后,第一时间与丹东地区的省人大代表见面并举行座谈会,了解丹东社会经济运行形势,并就省法院出台的《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辽宁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诚挚邀请各位代表多对法院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丹东市副市长邱继岩、市经信委主任曹香安出席座谈会。与会8名省人大代表及工商银行领导对省法院及时出台《实施意见》,落实中央、省委政策予以充分肯定,对省院领导带队深入丹东虚心征求意见,了解民意和诉求的做法予以赞赏,与会代表还针对《实施意见》中转制企业案件受理、下岗职工权益保护、建立金融专业法庭、搭建法院与中小企业互助平台、加大执行、调解力度等工作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建议。邱副市长代表市委市政府对丹东两级法院保障、服务全市发展大局的工作成绩予以赞扬,同时认为省法院《实施意见》有高度、有深度、有力度,必将对经济发展起到巨大推动作用,邱副市长希望省法院的《实施意见》能够早日出台,注重落实,加大宣传力度,真正发挥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实现稳增长、促振兴的实效作用。

李景阳副院长认真听取代表们的发言,逐一记录,对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对代表们积极献言表示感谢,并表示一定会认真思考、研究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实施意见》内容。李景阳副院长还特别对丹东地区省人大代表、市委市政府一直以来对省法院的工作支持和理解表示感谢,并表示省法院将真诚地联系代表、听取意见,在各位代表的支持下,做好全省法院工作的同时,为辽宁经济振兴保驾护航。

26日上午,李景阳副院长一行到振兴区法院看望、慰问干警,听取了振兴区法院翟振宽院长,关于全院人员状况、审判工作、基础设施、经费保障、诉讼费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情况的汇报。而后,李景阳副院长一行与丹东中院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座谈。座谈会上,李景阳副院长听取了丹东中院孙克敏院长的工作情况汇报,就丹东地区法院存在的经济发展水平与案件数量不平衡、人代会市法院工作报告通过率不高、人员配备、廉政建设等问题同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与探讨。李景阳副院长对丹东中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丹东中院工作主线清晰,能坚持服务大局,狠抓执法办案;工作作风扎实,审判质效连年提升,很好的完成了省院交办的“足球案”、“张东阳职务犯罪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注重司法改革,及时出台合议庭、审委会议事规则,出台审判权运行机制工作方案征求意见,司法改革有思路有举措。

就现阶段如何做好丹东两级法院工作,服务地区经济发展大局,李景阳副院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坚持司法公正,保稳定、促振兴。紧紧围绕着丹东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大局,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狠抓执法办案,为平安丹东、法治丹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建设做贡献。二是坚持深化司法改革,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深入细致论证综合改革事项,深化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三是坚持严字当头,着力抓好班子建设、队伍建设。贯彻落实省委提出的“八个带头、八个自觉”要求,开展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落实好全省法院廉政会议精神,打造过硬的领导班子,过硬法院队伍。

李景阳副院长特别强调,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在廉政建设方面,落实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做好选人、用人工作,重点抓好干部交流,打破利益格局;创新工作机制,去行政化,还权于合议庭,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从严查处腐败,畅通举报渠道,强化案件监督,加大司法巡查力度,将廉政工作放在心里、拿在手里、落实在行动上。

孙克敏院长对李景阳副院长等省法院领导莅临丹东调研并指导全市法院工作表示感谢,并要求丹东两级法院认真学习贯彻省法院领导指示精神,切实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切实为辽宁“保稳定、促振兴”提供有利司法保障。

在丹东调研期间,省院领导还分别与政治处、计财处等部门干警开展了座谈。
责任编辑:丹东市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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