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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年末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15-11-03 10:03:13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办案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全力做好今年第四季度执法办案工作,10月19日,丹东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年末工作推进会。丹东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孙克敏主持会议并发表讲话,中院中层以上干部及各基层法院院长参加会议。

会上,通报了全市法院2015年1-9月份审判和执行工作运行情况,各位副院长就各自分管部门前三季度工作情况进行点评并对年末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孙克敏院长在讲话时指出,1-9月份,全市法院各项工作运行情况整体平稳良好,但面临全年案件数量激增和第四季度收案增长的困难,同时,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度不高、司法改革过渡期破旧立新不足、队伍纪律作风不过硬等问题仍然需要下大气力解决,第四季度审判执行工作任务依然较重,各项工作压力仍然较大。全市法院干警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进一步坚定信念、认清使命、勇于担当,树立大局观念,把握好第四季度这个冲刺阶段和关键阶段,齐心协力、脚踏实地,合理安排和调整工作任务,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切实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一是切实抓好审判执行第一要务。要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在当前不可能短时间内大量增加审判力量的情况下,两级法院必须眼睛向内,采取将司法资源向审判部门倾斜、适当调剂案件、均衡审判压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推进类案审判组织专业审理等方式优化资源配置,实现现有审判资源效能的最大化,提高审判质效。要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注重审判运行态势研判,正确处理好合议庭独立审判与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之间的关系,做好超审限案件清理。要进一步规范审级监督和指导,中院要加大对下业务指导力度,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和裁判尺度,提高基层法院审判能力。进一步强化法官的责任意识,最大限度做好判后答疑、服判息诉工作。二是切实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总结并借鉴试点法院经验,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目标要求,加快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基层法院也要提前做好准备,做好预热。三是切实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坚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与司法能力建设相结合、党组率先垂范与调动干警积极性相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结合,认真解决当前队伍、思想、能力、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教育引导和管理,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有力组织保障。四是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沟通联络工作。全市法院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问题意识和责任意识,立足法院发展大局,在思想上重视、在行动上强化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增进代表对法院工作全面客观的了解,及时征求意见建议,特别是对法院工作不满意的问题,真正与人大代表建立起良性互动,努力营造推动全市法院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丹东市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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