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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中院四项措施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发布时间:2016-06-12 11:11:56 打印 字号: | |
  丹东中院坚持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强化四项措施,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

一是推进支部建设,确保起步“稳”。 结合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及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关于在市法院机关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明确党支部宣传、教育、管理、监督及服务的基本职能,明确党支部书记是本支部的第一责任人,为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打实基础。机关党委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清理工作,对新进党员、临时聘用人员党员等重新划分党支部,做到情况清、底数明;认真落实市委要求,集中开展全院党费自查、补缴、收缴工作,严格落实党费缴纳日制度。

二是创新学习方式,确保氛围“浓”。 坚持在“学”字上下功夫。党组建立带学领学制度,以上率下,先学一步、深学一步,带头按学习计划组织中心组学党章、党规、学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对进一步改进党组工作进行研讨。各支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做到日常自学与周五集中学习日相结合,依计划、依专题、按步骤组织开展学习。党员干警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日常、融入经常。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推动建立网络共享学习平台,在院内局域网开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栏,网络共享视频、文字等学习资料,为干警提供丰富的学习内容;创办《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刊》新载体,及时刊发院党组、各党支部活动成果及党员干警学习体会;组织干警微信添加中组部创办的“共产党员”微信公众号,及时关注学习动态,分享学习心得,让学习成为干警的自觉行为。

三是跟进督促指导,确保行动“快”。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监督指导,帮助制定学习计划,采取检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各党支部学习教育情况督促检查,及时指出各党支部在学习教育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迅速营造起“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

四是坚持知行合一,确保落点“实”。坚持在“做”字上作文章。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促进审判职能履行、推动执法办案、助推司法改革、建强法院队伍等工作统筹考虑、整体推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教育引导干警增强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强化担当有为。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针对当前校园暴力事件多发的情况,组织党员干警深入丹东市第十三中学开展题为“远离校园暴力呵护花季生命”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促进了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工作有序开展,强化了党员干警应有的责任担当。
责任编辑:丹东市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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