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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委书记刘兴伟对法院工作作出批示
  发布时间:2017-01-10 12:43:36 打印 字号: | |
  1月4日,丹东市委书记刘兴伟对丹东中院制定的《关于全市法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 服务和保障“六大战略”实施 努力建设让广大群众拥有更多获得感的美丽丹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作出批示:市法院能够着眼全市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市委决策,找准位置,狠抓落实,体现出较强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值得充分肯定,全市各地区各部门都应保持这种雷厉风行抓落实的作风,切实将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抓出成效。

中共丹东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结束后,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丹东中院从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五大发展理念,落实“四个着力”要求,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公正高效地服务和保障“六大战略”实施,积极推动丹东新一轮全面振兴发展出发,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意见》30条措施。主要有六方面内容:一是准确把握服务和保障“六大战略”实施,推动丹东新一轮全面振兴发展的总体要求。二是依法惩治犯罪保障民生,为促进“六大战略”实施,推动丹东新一轮全面振兴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三是依法调处经济关系,为促进“六大战略”实施,推动丹东新一轮全面振兴发展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四是依法服务全面创新改革,为促进“六大战略”实施,推动丹东新一轮全面振兴发展营造持续健康的发展环境。五是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促进“六大战略”实施,推动丹东新一轮全面振兴发展营造诚信守法的人文环境。六是着力打造过硬队伍,切实把促进“六大战略”实施,推动丹东新一轮全面振兴发展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丹东中院高度重视,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刘兴伟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院党组书记、代院长王玉砚指出,刘兴伟书记的批示是对全市法院工作的充分肯定,体现了市委对法院工作的亲切关怀和殷切期望,也对法院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服务和保障丹东新一轮全面振兴发展提出新要求,对进一步作好法院各项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王玉砚要求,全市法院干警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积极贯彻批示精神,倍加珍惜,不负厚望,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工作目标,努力打造过硬法官队伍,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把法院工作做的更实更好。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实施意见》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与会同志一致表示,要不断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持把法院工作融入全市工作大局来思考、来谋划、来推进,将批示精神转化为工作的动力,全面落实市委提出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增强主动服务意识,认真履行审判职责,持之以恒强化执法办案,深化司法公开,改善司法作风,加强自身建设,为促进“六大战略”实施,努力建设让广大群众拥有更多获得感的美丽丹东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丹东市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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