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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中院与市科技局等单位筹建知识产权联合保护平台着力做好企业知识产权预警保护
  发布时间:2017-04-17 08:37:52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推进”要求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设的意见》决策部署,市中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作用,就搭建知识产权联合保护平台,做好丹东科技企业、科研院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预警保护,提升丹东实体经济创新发展能力开展专题调研,进一步优化丹东营商环境。

  4月5日、6日,市中院和市科技局领导就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具体安排、成立知识产权保护平台、知识产权周的相关活动进行了深入调研,达成了共识。市中院付金波副院长、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处处长张道琦和市中院民事审判四庭、研究室相关人员组成的调研组一行来到辽东学院、丹东百特公司等单位,就科研单位和企业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遇到的问题及需求进行了深入调研。据统计,丹东高新企业共75家,专利权申请量位于全省前列。与会各方代表就知识产权管理、转化、保护等具体做法进行介绍,并提出目前均存在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足、知识产权流失严重、维权成本过高等涉法律问题。调研组成员就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及建议等方面与企业进行了深入地探讨与交流。

  与会人员形成一致意见,为解决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遇到的问题,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发挥法院审判的职能优势,由市中院、市科技局、辽东学院牵头,科研单位和高新技术参加,筹建知识产权联合保护平台,市中院通过政策咨询、法律研讨、信息查询、案例指导、风险防范等多种形式,实现平台与企业、科研单位紧密对接,引导企业、科研单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理念,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运用水平,推动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品牌,增强丹东实体经济发展综合实力。

  筹建知识产权联合保护平台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科技创新,提高企业核心技术和关键产品的竞争力,通过知识产权预警帮助企业在生产经营中识别和合理规避风险,有效预防和减少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和经济增长。下一步,市中院、市科技局将与辽东学院、有关科研单位、科技企业一道共同推进知识产权联合保护平台的建立,推动形成对产、学、研知识产权的一体化预警保护,保障创新驱动战略实施。

                               

                                       文:孔文倩 赵婧
责任编辑:丹东市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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