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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中级法院围绕大局 服务中心
推进民事审判工作创新发展
  发布时间:2017-05-05 16:32:07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和全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民事审判工作创新发展,优化丹东营商环境建设,积极推进丹东新一轮全面振兴,5月5日上午,丹东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玉砚对会议召开作出重要批示。市中院党组成员、主管民事审判工作副院长付金波作重要讲话。市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马军主持会议。各基层法院分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各民事庭、人民法庭庭长,市中院各民事审判庭、研究室负责人及全体民事审判干部参加会议。

  王玉砚院长充分肯定了我市民事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和作出的贡献,指出,此次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召开的非常及时和必要,会议准备充分,总结工作实事求是,分析问题清晰透彻,部署工作重点突出,对全面提升全市法院民事审判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促进丹东新一轮全面振兴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王玉砚院长强调,2017年,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要围绕新形势新任务,坚持民事审判“六原则”全力做好六项重点工作:一是推进 “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三大专项行动”,打造过硬队伍。二是深化司法改革,优化审判团队配置,落实辅助人员配备要求,落实法官职业保障。三是完善均衡结案机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繁简分流机制,积极推行诉调对接、家事审判和小额诉讼制度,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四是坚持从严管理,加强业务指导,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审判绩效考核。五是坚持司法为民,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六是积极推动民事审判领域“智慧法院”建设。

  付金波副院长指出,三年来,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积极应对新情况、新特点、新形势,认真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为丹东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突出表现在:一是全面履职尽责、服务大局保障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提升;二是创新工作机制、民事审判质效进一步提升;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民事法官司法能力进一步提高。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比较突出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案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二是审判质量效率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民事审判工作机制创新不够,认识缺位;四是民事司法改革推进力度不够;五是民事法官队伍建设仍存在不足。

  付金波副院长要求,2017年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要勇立潮头,锐意改革,突出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积极发挥民事审判职能,服务保障社会发展大局。全面落实市中院制定的服务和保障“六大战略”实施30条措施和保障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16条措施,依法保障重大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依法保障创新驱动战略稳步实施,依法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序进行。二是着力加强民事机制创新,努力提高民事审判质效。以问题为导向,找准短板,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缓解案多人少矛盾;着力强化对基层法院的审判指导,提高民事裁判质量;全力清理长期未结案件,提高审判工作效率;重视民事调解工作,努力做到案结事了;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司法改革工作。三是大力加强民事审判队伍建设,为民事审判工作提供人才支撑。认真开展“忠诚、干净、担当” 主题实践活动,落实“五个过硬”要求,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加强作风形象建设;提升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队伍凝聚力、创新力和战斗力,努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民事审判队伍。

  马军专委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抓住重点,及时传达好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效形式,准确把握和深刻理解会议精神。二是突出关键,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定信心,凝聚共识,明确目标,形成强大合力,把此次会议的工作部署转化工作计划和具体方案,切实增强民事审判工作服务发展的主动性、针对性、时效性,真抓实干,实现本院、本部门工作的新突破、新发展。三是务求实效,以责任促落实。脚踏实地、抢先抓早、狠抓落实。强化领导,科学分解任务,明确时限,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对会议确定的任务、目标,市中院将组织督察组,开展督导检查。

  会上,下发了《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指导意见(试行)》及《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民事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实施意见(试行)》,并就前期征集的民事审判工作中亟待解决的50个热点难点问题下发会议纪要,作为指导意见,进一步统一两级法院法律适用和裁判标准。

                                     供稿:研究室 孔文倩
责任编辑:丹东市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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