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本院要闻
丹东中级法院召开“6·26”国际禁毒日新闻发布会暨毒品案件宣判大会
  发布时间:2017-06-23 13:23:17 打印 字号: | |
  为迎接第30个“6.26国际禁毒日”的到来,进一步加强毒品犯罪案件审理,严惩毒品犯罪分子,加大禁毒宣传效果,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6月23日,丹东中院召开国际禁毒日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丹东地区法院打击毒品犯罪情况,发布被告人王某某等四人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毒品案等3起典型毒品案例,并在毒品案件宣判大会上,对近期审结的2起毒品犯罪案件的8名被告人进行集中公开宣判。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姜锦晶出席新闻发布会。

  此次公开宣判,被告人姜某某、邓某某因犯贩卖、运输毒品罪等被判处死刑;南某、王某某因犯贩卖、运输毒品罪等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吴某、徐某某等4名被告人因犯贩卖、运输毒品罪等分别被依法判处一年零十个月至十五年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公开宣判体现了丹东两级法院对毒品犯罪的惩戒决心和力度,也有力地打击了毒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在随即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姜锦晶副院长向社会各界通报丹东两级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情况:一年以来,丹东两级法院共审结毒品案件303件,涉案犯罪分子338人,其中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152件,非法持有毒品案23件,容留他人吸毒案127件,强迫他人吸毒案1件。经过审理,两级法院对毒品犯罪分子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50人,判处五到十年有期徒刑26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262人。

  姜锦晶副院长介绍丹东毒品犯罪主要呈现以下四个特点,一是毒品的来源多渠道,且数量越来越大,丹东逐步成为毒品犯罪的中转销售地。二是新型毒品不断出现,涉毒人员、毒品数量及案件数量越来越多。三是毒品有向娱乐场所、校园、兵营、机关扩散的趋势,毒品犯罪分子有向年轻化发展的势头。四是毒品犯罪引发的次生案件越来越多,以贩养吸、以骗养吸、以娼养吸现象多发,毒品导致吸食者精神异常、行为控制力下降,诱发犯罪情况时有发生。

  为贯彻落实全市法院会议精神,促进平安丹东建设,为全市振兴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姜锦晶副院长强调,丹东两级法院打击毒品犯罪重点做好以下六项工作:一是始终坚持严打方针,努力遏制毒品犯罪高发态势。依法严惩走私、制造毒品、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毒品犯罪,坚决打击毒枭、职业毒犯、毒品再犯、累犯、惯犯、主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呼吁民众远离毒品。通过邀请旁听庭审、裁判文书及时上网、典型案件集中宣判、加强禁毒宣传教育等方式,提高人民群众识毒、拒毒、防毒意识,营造全民禁毒的社会氛围。三是注重业务学习,努力提升打击毒品犯罪的能力。近年来,丹东地区法院多篇研讨文章被法制期刊采纳,省高院多次到丹东地区开展毒品犯罪案件调研,并对市中院审理毒品案件的成功经验和裁判标准,在量刑规范化指导意见中采纳。四是积极联手多方力量,共同打击毒品犯罪。组织召开公、检、法关于打击毒品犯罪联席会,共同探讨毒品案件侦办、审理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形成打击合力。五是开展法制教育宣传进校园,努力实现“学生不吸毒、校园无毒品”。针对毒品犯罪向校园延伸,诱使青年人犯罪的新特点,通过宣传教育引导青年学生树立法制观念,铸牢拒毒防毒的思想防线,远离毒品的侵蚀。六是积极呼吁监管部门加大对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通过严打、严管、严查、严控,联合整治娱乐场所,努力铲除毒品犯罪分子在娱乐场所进行贩毒、引诱他人吸食毒品等违法行为。

  丹东日报、丹东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暨宣判大会并作报道。市中级法院法警支队支队长丁军、刑一庭副庭长崔大勇参加发布会,发布会由市中级法院刑二庭庭长于义清主持。

                                       研究室 孔文倩
责任编辑:丹东市中院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人民法院报辽宁法院网丹东市人大丹东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