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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民事审判部类 以四项措施 落实上半年工作总结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7-07-14 16:23:58 打印 字号: | |
  2017年度上半年工作总结暨审判运行情况调度会结束后,市中院民事审判部类立即召开会议,党组成员、副院长付金波传达会议精神和王玉砚院长提出的工作任务要求,并就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扎实完成好2017年度民事审判重点工作做出安排部署。专职委员马军及相关民事审判干部参加会议。

   一是高度重视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案件超期未结制约着民事审判工作良性开展,目前市中院超18个月未结案件共13件,积案清理工作压力较大,要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加快清理进度,7月底前做到件件有着落。要对隐形超审限案件进行梳理,研究措施加以解决和控制,同时要防止新的超期未结案件发生。

   二是大力推进“执转破”工作开展。加大破产案件审理力度,搞好调研,打开局面,选取典型案例,推进“执转破”案件审理工作,依法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序进行。

   三是强化合议案件质量,提升审判水平。要加大力度纠正合议中存在的合而不议、流于形式、质量不高的问题。要严格执行合议庭合议案件若干规定,全面审查证据,准确适用法律。

   四是研究制定规范民事工作的制定。完善庭前会议制度,规范庭审程序,统一裁判文书格式,制定民事办案规程,使民事审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会上还就加强对下指导,推进基层法院案件繁简分流制度、小额诉讼制度、家事审判方式改革等工作做出安排。

                                       供稿:研究室 孔文倩
责任编辑:丹东市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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