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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大常委会视察全市法院审判监督工作 给予充分肯定 提出四项要求
  发布时间:2017-08-04 14:06:20 打印 字号: | |
  8月3日,丹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松一行14人莅临市中级法院,专项视察全市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玉砚和振兴法院院长翟振宽、振安法院院长宋丹分别汇报了全市法院和振兴法院、振安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和人大代表评议。视察组一行还旁听监督了市中院审监庭对丹东监狱提请的一起职务犯罪减刑假释案件的庭审。

  2014年以来,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强化审判监督意识,把握审判监督定位,牢固坚守审判环节的最后防线,做到依法纠错与维护既判力并重;用好审判监督成果,做到加强指导与依法追责并重;落实改革督察举措,做到减刑假释与促进改造并重;广开审判监督渠道,做到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并重;加强审监队伍建设,做到提升审判能力与改进司法作风并重。2014年1月至2017年6月,全市法院受理刑事、民事、行政再审案件527件,占同期审结各类案件126902件的0.4%;结案512件,结案率97.2%。其中,市中院受理一、二审再审案件396件,结案392件,结案率99.0%。市中院受理减刑985件,特赦21件,假释8件,申诉复查1130件,保障了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丹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参加视察监督的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及人大代表对全市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全市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比较完善,审判监督队伍业务能力和司法素质较高,审判监督工作切实发挥了“事前防错、事后纠错”的职能作用。希望全市法院探索审判监督新方式,进一步提升审判监督工作水平,关注法官身心健康,强化职业保障,努力将审判监督工作做得更好,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将一如既往支持全市法院工作。

  王松副主任指出,近年来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认真履行审判监督职责,推动了审判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服务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值得充分肯定。同时,并就加强和改善全市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提出四项要求:一是进一步增强监督意识,不断优化审判监督工作体系。要切实增强做好审判监督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全面提升审判监督工作能力和水平。建立适用新形势审判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做到“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二是进一步强化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不断提高审判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上级法院要组织下级法院交流审判经验,及时总结改、发案件经验教训,提高案件质量。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法官司法行为监督的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审判监督工作的长效机制。要不断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加强法官行为和职业操守监督,加强法官队伍工作作风建设,健全院、庭长一岗双责,加强对重点岗位审判人员的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机制。四是进一步以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为重点,不断完善接受外部监督的工作机制。要不断完善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工作机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积极听取政协、社会各界及新闻舆论的意见建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丹东监狱副监狱长万福兵、丹东市检公诉一处副处长苏凤琴、律师代表鞠鹏结合各自工作,对法院审判监督工作给予积极评价。

  王玉砚院长表示,全市法院要积极落实人大视察组提出的意见和要求,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深入谋划和思考推进审判监督工作的措施和办法,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服务和保障丹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优异的审判工作业绩,迎接十九大的胜利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刘伟民、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申控工委主任崔子军、市人大内司委副主任王伟及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参加视察。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姜锦晶、各基层法院院长、市中级法院审监庭、研究室负责人及部分干警参加座谈。

                                     供稿:研究室 孔文倩

                                     摄影:技术处 闫晓峰
责任编辑:丹东市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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