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简介
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始建于1961年6月,时为丹东市郊区人民法院,1980年4月更名为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坐落于振安区东泰路,辖区面积669平方公里,人口20余万人。
全院现有员额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共计63人。内设刑事审判庭、3个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等16个部门,以及2个派出法庭。
近年来,振安区人民法院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的领导、监督和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以强烈的责任感和勇于担当的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先后荣立集体二等功、三等功,被省委、省高院分别授予“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和“全省优秀法院”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