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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办法
  发布时间:2017-12-21 09:22:47 打印 字号: | |
  为了确保市法院审判办公楼安全有序运转,进一步加强对物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切实为法院机关提供安全可靠的后勤保障,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院办公室按照值班值勤人员的工作职责,适时抽查值勤人员履职情况,值班值勤人员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处置,并立即上报办公室、法警队,并采取有效措施,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2、保安班长每天要组织保安员对各类设备日常运行进行安全检查,对水、电、煤气、消防等重点设备要建立检查登记制度。

3、水暖工要定期对热水器水箱、浴池进行清洗、消毒、防疫处理。

4、电工每两周对用电线路、电源开关等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维修。电梯由专门、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定期维保。

5、物业经理、大厨定期对各类设备上的压力表、煤气调压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6、保安员、水、电工每月对消防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消防器材是否能够保证正常启用由保安班长负责。

7、办公室加强食堂饮食卫生管理,每周对消毒餐具、生熟食品的存放、后厨操作间、面食间、冷荤间等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进行有效处理。

8、物业经理每周组织保安检查楼梯外墙是否有破损脱落,悬挂物是否牢固等,并将情况及时报办公室。

9、坚持每年“四大节日”之前的安全大检查,防止隐患,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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