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二次
会议文件(19)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工作报告
——2019年1月9日在丹东市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玉砚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省高院的指导下,在监察委的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落实“1454计划” [1],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共受理各类案件54468件,审执结50805件,同比分别增长9.7%、17.9%,案件总量历史性突破5万件。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5083件,审执结4879件,同比分别增长19%、23.2%,全市法院工作实现了新发展新进步。
一、始终以维护稳定为首要责任,推进平安丹东建设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审结刑事案件2977件,判处罪犯3191人。
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督查督办,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共排查犯罪线索1573条,涉及2219人;出台与纪委监委、检察、公安机关加强联系,共同打击黑恶犯罪等5项工作制度,审结涉黑涉恶案件6件,涉黑贪腐案件2件。季洪生充当涉黑“保护伞”,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万元。
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维护国家政治安全,集中管辖、持续惩治,判处邪教犯罪案件7件;增强群众安全感,判处故意杀人、抢劫、伤害等暴力犯罪案件315件;保持对毒品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判处毒品犯罪案件212件;贯彻对未成年人的刑事司法矫治和特殊保护原则,判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8件。
维护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防范风险促进绿色发展,审结金融诈骗、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案件182件;审结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案件136件;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案件35件;审结走私案件19件,并就扣押车辆监管中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着力维护边境安全。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认真执行新颁布的《国家监察法》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积极支持监察委工作,首例采取留置措施案的被告人杨光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审结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44件,铁岭市原副市长郭治鑫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等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持续从严打击和惩治腐败。
二、始终以服务发展为工作导向,建设法治营商环境
坚持聚焦大局,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审结民商事案件29182件,审结、审查行政案件2175件。
保障重大战略实施。紧紧围绕市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大部署要求,积极回应司法需求,制定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等审判工作意见和规程6项。审结金融类案件926件;审结“三农”类案件523件;审结环境资源类案件105件,防范重大风险,助力脱贫攻坚,保护“青山绿水蓝天”;审理执行涉军停偿案件[2]214件,维护军地大局稳定,受到市委和省高院表扬。
促进宏观调控落实。保障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立清算与破产专门合议庭,加强与政府沟通协调,审理破产案件5件,审查并指导下级法院受理“执转破”[3]案件11件。受理的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已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大会,推动引进战略投资者,助推企业脱困重生。审结房地产类案件1816件;审结借贷借款类案件5951件;审结商品交易类案件2883件,加强产权司法保护,落实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要求。
助力创新驱动发展。市中院挂牌成立知识产权审判庭,认真履行全省知识产权案件东部片区集中管辖[4]职责,发挥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制定商标和著作权案件审理指南,审结侵害永和豆浆、一得阁、如家酒店等知名品牌商标权、网络信息传播权、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等案件535件,是集中管辖前的13倍。充分考虑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着力解决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等问题,营造鼓励创新的法治环境。
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强化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放管服”改革,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审结行政案件1415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236人次,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约占9.4%。坚持依法裁判和协调化解并重,促进土地、房管、规划、社保等领域热点难点案件实质性解决,以和解、撤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223件。审查非诉执行案件760件,准予强制执行623件,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
三、始终以人民满意为价值追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把牢司法为民根本宗旨,不断提高司法便民惠民水平,审理各类涉民生案件17995件。
高度重视民生领域诉求。创新家事审判机制[5],制定离婚冷静期、家事调查等审理规范和工作规则4项。振安法院作为省级试点法院,转变审判理念,积极探索家事审判工作新思路。全市法院普遍加强家事审判,调撤率73.7%,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审结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损害赔偿等案件5973件,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先后派出两批扶贫工作队,持续加大对宽甸县高坎子村脱贫帮扶力度。振兴法院民一庭、东港法院家事审判庭被最高法院授予先进集体称号。
深化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6],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及“分调裁”机制改革[7],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宽甸法院与司法、妇联、乡镇政府等单位实现联调对接,就地化解矛盾。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努力实现繁案精审、简案快结,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75.8%。探索一网办案、一键理赔,东港法院在全省建立了第一个“道交纠纷一体化处理平台”,调解确认交通肇事赔偿案件115件,在全省法院工作会议上介绍了经验。
积极化解涉诉信访问题。落实“五级书记抓信访”工作部署和“三级院长抓信访”工作要求,继续深化涉诉信访改革,夯实主体责任,试点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申诉信访案件等制度,强化信访维稳措施,化解信访案件552件,按时完成交办信访案件和涉诉信访减存控增工作目标。加强司法救助,全年缓减免诉讼费449.4万元,发放救助资金251.7万元,确保困难群众及时得到司法救济。凤城法院坚持院领导每周五接待日制度,回应诉求,有效控制“进京访”。
着力深化完善司法公开。不断健全阳光司法机制,两级法院入额院领导全部参加互联网“庭审直播示范月”活动,带动全市法院直播庭审1589次,扩大公正司法影响力。公布裁判文书30210份、案件流程信息10747件,召开“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主题新闻发布会2场。利用火车站大屏幕、今日头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鞭挞失信、褒扬诚信,为决胜执行难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6.26”禁毒宣传,积极参加创建“禁毒示范城”专项行动。
四、始终以联动机制建设为有力支撑,全力破解执行难题
坚持“一性两化”和“一打三反”,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积极成效。
对标对表狠抓落实。按照最高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中“四个基本”“四个90%、一个80%”的目标和完成时限要求,严格把握“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8],两级法院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既挂帅又出征,实行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制定全市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路线图,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层层落实责任。市中院院长现场督导案件执行,通过执行指挥中心每月连线基层法院,传导压力,督查进展,确保中央、省市委、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工作合力切实增强。市“两办”联合印发实施意见[9],市委政法委加强领导,协调25家成员单位建立执行联动机制,签署联动机制建设意见[10]。市人大常委会专项视察组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就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提出要求。市政府在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市政协就解决执行难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联合发文[11],在打击拒执犯罪、查人找物、信息共享、执行安保等方面给予有力支持和配合。依靠党的领导,“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已经初步建立,理解、尊重、支持执行的良好社会氛围逐步形成。
创新推动富有成效。强化执行工作“三统一”管理模式[12],努力消除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现象。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全面推行阳光执行,以执行公开倒逼执行规范。元宝法院运用新媒体平台,精准弹窗曝光“老赖”,形成威慑效应。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运用执行指挥中心信息化平台提供的大数据,对执行工作单独考核,全面管控案件流程和质效动态,实行“一案一账号”执行案款管理系统[13],推动执行管理方式向集约化、扁平化、可视化转变。全面推开网络司法拍卖,全市法院成功拍卖财产128宗,成交额2.4亿元,节约交易成本,成交率、溢价率明显提高。
执行攻坚成绩显著。市中院成立“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指挥部,落实省高院部署要求,带领全市法院持续开展了以“诚信守法,保障民生,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为主题的“春季雷霆”“百日攻坚”“假日行动”等8次专项行动,穷尽执行手段,依法压缩“老赖”生存空间,努力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18345件、执结16747件,执行标的额19.3亿元,将7613人纳入失信“黑名单”,限制出境25人,司法拘留420人,罚款26.1万元。会同公安、检察机关严厉打击拒执犯罪,移送侦查20人,已判处刑罚4人,为如期完成执行攻坚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五、始终以深化改革为强大动力,形成综合集成效应
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不断健全为民司法公正司法的制度机制。
优化资源配置。坚持以审判为中心,落实优化、协同、高效原则,积极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实行员额动态管理,增补遴选员额法官19人,退出员额法官序列10人。目前,全市法院共有员额法官287人。细化员额法官、司法辅助人员、行政人员分类管理,完善专业化审判团队建设。突出合议庭和办案法官的审判主体地位,员额法官年人均办案190件。
强化审判管理。以案件质量、效率、效果、公开四个维度建立新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和评价机制,做到“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严格执行“入额必办案”制度,入额院庭长共审执结案件26661件,占结案总数的52.5%。开展“百篇上网文书质量评查”,发布参考案例13篇。建立健全30余项审判管理制度,构建院内三级审判质效评估体系,坚持对审判态势月通报、季分析,适时发布审判工作情况报告。
创新审判机制。贯彻《人民陪审员法》,落实司法民主,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7664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统筹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处理、轻刑快审及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优化法庭调查规程,为97名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审结认罪认罚案件916件。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振兴法院组成七人合议庭,当庭判决全省首例国土资源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判令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共同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完善审判监督。严格落实干预办案登记、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院庭长监督管理,依法独立审判得到更加有力保障。强化办案质效评查,适时召开各审判部类法官会议,集中“会诊”疑难案件。强化审级监督,审结二审案件2870件。坚持依法纠错与维护生效裁判权威相结合,依法提起再审84件,改判或发回重审67件。受理国家赔偿案件21件,决定赔偿3件35.8万元,依法保障受害人利益。
六、始终以迈入前列为奋斗目标,大力加强法院建设
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强化党建引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坚定政治方向。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旗帜鲜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将支部建在庭上,两级法院内设机构党组织全覆盖,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严格管理和关怀厚爱相结合,加强和完善对干警的教育、监督和履职保障。
严守廉洁底线。坚持挺纪在前,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自觉接受派驻法院纪检组监督。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实“重强抓”要求,强化审务督察,聘任35名新一届特约监督员,着力解决办事不公、作风不实、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召开基层法院院长廉洁自律约谈会,严格执行铁规禁令,发挥“头雁效应”。出台“三规定一办法”,加强法院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违纪行为。
提升素质能力。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破除思想障碍、观念束缚。按照“五个过硬”要求,持续提升法院队伍素质,选派干警438人次到国家和省法官学院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提高司法技能。深入基层调研扫黑除恶、执行攻坚、司法改革等情况,加强对下指导。制定考评办法,以会代训,推进调查研究、案例编写及信息工作。14名干警被最高法院、省高院表彰奖励,1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2018年度案例。
强化科技支撑。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关于加快建设智慧法院的意见》和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规划要求,赴滇、皖、浙、苏四省考察“一化两中心”建设,两级法院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为关键,加强和深化“12368”诉讼服务平台建设,完成数字法庭、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类案智能推送等30余个项目,方便法官办案,方便律师和当事人参与诉讼,统一裁判标准,努力实现业务网上办理、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
七、始终以接受监督为有效保障,强化公正廉洁司法
坚持自觉接受监督,公正司法,司法为民。
紧紧依靠人大监督,全面工作定期报告、主要工作专题报告,积极接受信访工作专项视察,抓好建议和监督意见的落实,不断改进工作。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按时通报工作情况,诚恳听取意见。认真办理代表建议1件,代表、委员关注案件15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与代表、委员开展结对联络,寄送《法院联络工作简报》四期近3000份,邀请四级代表、委员观摩庭审、见证执行、参加重要活动319人次。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审结抗诉案件44件,依法改判6件,依法撤销当事人恶意串通、虚假诉讼的民事调解28件,妨害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已被立案侦查,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出台律师调查令制度,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市委坚强领导和市人大有力监督、省高院监督指导的结果,是监察委的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认识到,面对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全市法院工作还有一定差距。一些综合配套改革措施推进不同步、落实不到位,审判运行机制仍需完善;审判质量有待提高,人民群众司法感受仍需改善;法官队伍长期超负荷运转,案件大量增长仍需高度重视;生效裁判实际履行率低,切实解决执行难仍需付出艰苦努力;审判基础设施落后,智慧法院建设仍需大力加强;司法人员违纪违法还有发生,司法作风仍需改进提升。对这些问题,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在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巩固、增强、提升、畅通的方针,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省高院工作要求,服务和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依法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努力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2019年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坚定不移维护核心。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听党指挥,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更好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
二是奋发有为服务大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和产权司法保护。认真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平安丹东和法治丹东建设。
三是攻坚克难深化改革。强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按期完成内设机构改革,进一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落实“三项规程”,防范冤假错案,着力完善更加科学的刑事诉讼机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公正和效率的统一。打造“一化两中心”升级版,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带动全市法院工作提档次、上水平、创一流。
四是一心为民满足需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作用,依法审理各类民生领域案件,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与时俱进创新司法便民利民机制和举措,深化“分调裁”机制改革,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攻坚之后不懈怠,巩固和扩大“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切实攻克执行难题。
五是永不懈怠锻造队伍。按照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要求,推进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打造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法院队伍。狠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深入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把“三严三实”作为终身追求,努力做到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各位代表,面对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和人民法院肩负的公正司法新使命,我们将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新征程上再出发,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全面加强法院各项工作,为推动丹东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国70周年!
用语说明
1、1454计划: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忠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四大职责使命,抓实做细维护社会稳定、服务振兴发展、打造平安丹东、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五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忠诚、干净、担当”主题实践活动四大专项行动。
2、涉军停偿案件:即涉及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的案件。2016年2月,中央军委下发《关于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活动的通知》,对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进行总体部署。2017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做好为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提供司法保障工作的通知》,就人民法院为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提出要求。
3、执转破:即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制度,是人民法院司法工作机制的创新,指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符合破产条件,经当事人同意后,通过一定程序将企业移送破产审判部门审查以启动破产程序来化解社会纠纷的法律制度。推进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有利于健全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是人民法院贯彻中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部署的重要举措。
4、全省知识产权案件东部片区集中管辖:2018年6月6日,省高院下发《关于调整我省知识产权案件管辖的通知》,由丹东中院对我省东部片区(包括:丹东、本溪、鞍山、辽阳、铁岭、抚顺)标的额1亿元以下的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集中管辖。
5、家事审判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通过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转变家事审判理念,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创新,加强家事审判队伍及硬件设施建设,探索家事诉讼程序制度,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稳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6、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习近平新时代基层治理思想的集中体现和实践运用,在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和习近平同志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以来又创新发展,形成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
7、“分调裁”机制改革:即繁简分流及调解速裁机制改革,以诉前调解、繁简分流、简案速裁“三步走”为主要思路,对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8、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为客观评估“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最高法院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评估工作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负责。2017年1月,中国社科院发布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通过230多个具体指标,对全国四级法院执行工作进行全面考核。2018年5月,社科院对指标体系作出调整修订。
9、市“两办”联合印发实施意见:2018年6月,丹东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凝聚全社会力量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
10、联动机制建设意见:7月6日,市委政法委在市中院召开全市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工作会议,市委政法委、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大内司委等25家执行联动单位分管领导出席会议,会议下发《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建设的意见》,有力推进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11、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联合发文:3月6日,市中院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联合下发《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联席会议纪要》,重拳打击拒执违法犯罪行为。10月19日,市中院与市公安局联合举行深入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协作备忘签约仪式,签署《关于建立共享合作机制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解决查人找物难问题。
12、执行工作“三统一”管理模式:即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执行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管理模式。
13、“一案一账号”执行案款管理系统:在立案时为每一个执行案件自动生成一个专属虚拟账户,案款到账后,可直接登记发放至申请执行人账户,实现款项、案号、当事人的实时对应。“一案一账号”执行案款管理系统的启用使执行案款管理更加规范、高效、透明,有效提升了执行工作效率。
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秘书处 2019年1月6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