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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青到鞍山慰问滕启刚同志家属
作者:辽宁高院  发布时间:2021-09-06 13:33:17 打印 字号: | |

8月31日,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到鞍山市千山区大孤山镇谢房身村,看望慰问千山区法院原行政审判庭庭长滕启刚同志家属。鞍山市委书记余功斌陪同看望。

“您身体怎么样?”“家里有什么困难?”……一进家门,郑青就向滕启刚同志爱人李淑华询问身体和生活情况。当听到李淑华的异常指标在近期体检中已经趋于平稳,郑青非常欣慰。她表示,滕启刚同志是非常优秀的基层法官,对滕启刚同志的不幸去世感到痛心和惋惜。她叮嘱李淑华要保重身体,生活向前看,为儿子撑起一片天。郑青说,滕启刚同志的对党忠诚、为民情怀、清正廉洁、乐于奉献的精神值得辽宁法院人学习,他生前的先进事迹可亲、可敬、可学,平凡之中见伟大,他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优秀共产党员,是基层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模范代表,是全省法院干警身边的榜样。

滕启刚同志生前是鞍山市千山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1991年进入法院工作,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2021年6月4日突发疾病去世,终年57岁。在法院工作30年,他全身心投入党和人民的审判事业,在平凡岗位、平淡岁月执着坚守“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他精益求精,力求把每起案件办成铁案;他勇于担当,积极参与社会基层治理、服务乡村振兴,在千山法庭工作9年,任庭长4年间,全庭结案率100%,无一缠诉上访;任千山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一人负责审理3个区级行政区域的所有行政争议案件,结案率100%,平均审结时间仅为法定审限的四分之一。他曾获“全国法院优秀直播法官”等31项荣誉,荣立3次个人三等功,带领团队荣立3次集体三等功。近日,辽宁高院追记一等功,鞍山市委追授“鞍山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鞍山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追授“新时代鞍山政法英模”称号。

日前,辽宁全省法院已开展向滕启刚同志学习活动,下一步,将加大对滕启刚同志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把滕启刚同志先进事迹作为党史学习教育和法院队伍教育整顿的生动教材,引导广大法院干警对照英模,找准差距不足、明确努力方向、抓好整改落实,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新时代法院铁军,推动辽宁法院事业高质量发展。

鞍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占明,鞍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谭家戎参加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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