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11月18日,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视频连线的方式开展了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为当事人将“纸上权利”兑现成“真金白银”。此次活动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律师代表现场见证。10时30分,随着最高法院“全国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开始”的一声号令,执行局局长吴娜宣布宽甸法院分会场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正式开始。
为了让执行到位的案款能第一时间到达申请执行人手中,宽甸法院严格执行“一案一账户”制度,确保每一笔款项及时发放到位。活动现场,执行法官及财务人员依次审核申请执行人身份信息,仔细核对案号和金额后,为11起案件申请执行人发放案款10.38万元,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活动得到了在场代表、委员、律师的高度评价,代表们认为这种有别于传统面对面发放案款的模式给予了人民群众非常大的便利,不但减少了疫情防控期间人员的过多接触,也有效防范了廉政风险的发生,真正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通过举办本次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执行案款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案款发放行为进一步规范,群众急难愁盼的案件实现了快速执结、及时发款,杜绝“不找不发、不催不发”问题出现。
下一步,宽甸法院将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务实的举措,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的执行理念,不断创新执行模式,扎实开展专项行动,依法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努力打造依法、规范、阳光、廉洁、文明的执行队伍形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全方位提升执行质效,实事实办,实事办实!
来源: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