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港市人民法院长山人民法庭成功审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顺利化解当事人矛盾纠纷,获得群众一致好评。
原告诉称,要求被告将私自填平的稻田沟疏通,并赔偿因此侵权行为导致原告损失的6000元。庭审过程中,原告对争议的排水沟位置宽窄、深浅等历史情况并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且被告及第三人均未按时到庭参加庭审,给本案的事实认定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为尽快查明事实真相,解决矛盾纠纷,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高明兹立即与涉案争议地块村委会取得联系,安排时间前往村委会进行实地勘察,了解具体情况。村委会工作人员热情配合,对该争议地块排水沟的历史情况进行了详尽的说明,并提供了涉案地块的相关台账,为理清案件事实提供了依据。最终,经过法官耐心调解,成功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东港法院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聚焦基层困难事、群众烦心事,充分发挥公正审判职能,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