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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星璀璨照天平】逐梦奔跑 只为遇见更好的自己 —— 记丹东中院民二庭法官姜艳艳
  发布时间:2022-01-12 15:42:47 打印 字号: | |

他们,风华正茂,定分止争,默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他们,肩挑重担,勇于奉献,如千手观音般服务一线;他们,实干笃行,力耕不欺,用自己的行动追逐着自己的法律梦想;他们,是每一位普普通通的丹东中院干警,他们默默无闻,却犹如群星般璀璨,照耀着法律天平熠熠生辉!今天,让我们走近他们,一睹他们的风采……


夜晚7点,丹东中院民二庭的灯依然亮着,一个纤细的身影在电脑前忙碌着,时而双手在键盘上翻飞,时而字斟句酌反复思考,已经记不得有多少个夜晚这样度过,在法槌起落、卷宗翻转间,法官背负着法律的尊严、肩抗着社会的正义、承载着人民的重托,守护正义的天平永不倾斜,是姜艳艳最初的选择,同时也是她毕生的追求。



初心不改十年打磨铸就法官梦想"法官是会说话的法律。"法官的能力体现在公正的居中裁判和精确的法律诠释。法官应当怀揣正义之心,敢于追求事实真相,更要善于求真持正,通过诉讼裁判将法律背后的平等、诚信等价值观输送到社会之中。
2008年,姜艳艳以总分473分、沈阳考区第一名的成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0年考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工作中,姜艳艳始终坚持业务学习,夯实理论基础,虚心向审判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求教,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和能力,逐渐成长为公认的民事审判业务骨干。
十年审判实践,姜艳艳主办了多起涉及群体性、疑难复杂、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她深耕民事审判部类十余年,在医疗损害、财产损害、产品责任、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案件领域潜心钻研、着力提升专业知识水平和职业素养,办案数量连年位居丹东中院前列,连续多年获得优秀法官、办案标兵、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已成为领导、同志心目中的"业务尖兵"、"行家里手"。



明法析理以裁判文书为剑定分止争裁判文书通过阐明裁判结论的形成过程和正当性理由,能够提高裁判的可接受性,发挥裁判的定分止争和价值引领作用。因此,裁判文书最能反映一名法官的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姜艳艳在审判实践中不断学习,在注重法学理论、法律法规理解与适用的同时,利用办案间隙大量研读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典型案例,将其中对于学理、释法的经典表述,融会贯通运用到裁判文书写作之中,其裁判文书制作水平及司法能力得到了领导同事、律师及当事人的充分认可,并多次获奖。
2019年3月,姜艳艳承办的(2017)辽06民终1244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获评首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是辽宁省三篇获奖文书之一,也是丹东地区唯一获奖文书;承办的兰某诉尹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一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编著的《中国法院2013年度案例》;承办的(2018)辽06民终1209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获评2018年度丹东地区法院优秀诉讼裁判文书;撰写的《浅析保障廉洁司法的两个层面》一文,荣获辽宁省法院系统司法核心价值观理论研讨成果三等奖。


风正时济百舸争流自当奋楫争先

作为人民法官,姜艳艳服从安排,忠诚履职。


2021年4月,在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中,姜艳艳受市政协、市法院双重委派,入选辽宁省司法系统重点案件评查组,克服工作及生活困难,远赴葫芦岛市开展为期近一月的案件评查工作。由于在评查工作中表现突出,评查工作结束后,姜艳艳被丹东评查组推荐为评查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参与全省评比,彰显了姜艳艳作为政协委员的履职尽责和人民法官的忠诚担当。


作为政协委员,姜艳艳关注社情民意,关心民生,热心公益,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参与丹东小浆果产业、农村旅游经济等专项课题调研,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积极履行委员职责,为丹东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行百里者半九十。未来的日子,她依旧会每天穿梭在法庭间,每天笔耕不辍书写判决,她将继续用忠诚和信仰塑造着新时代丹东法官的优秀形象。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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