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港市人民法院前阳人民法庭成功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原告诉称,原告与被告之间是朋友关系,被告于2021年5月15日因还车贷需要向原告借款20000元,约定几天内偿还,于是原告便向朋友借了20000元,通过微信转账方式转给被告。现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上述欠款,被告均以种种理由推拖不还,并将原告的电话、微信拉黑。原告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归还借款本金20000元,并自起诉之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法律规定支付利息,承担诉讼期间的一切费用。
受理此案后,法院在向被告送达传票的过程中,因始终无法与被告取得联系,一时无法送达,导致案件无法进入审判程序。承办法官刘丹几经周折进行多方查访后,了解到被告在运输货物的过程中,会临时停靠在东港某地,于是刘丹便牺牲午休时间,下乡送达,顺利将传票送到被告手中。之后,经过刘丹耐心细致地沟通协调、释法析理,最终,被告同意将欠款一次性归还原告,至此案结事了。
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的过程中,东港法院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履职,担当尽责为民,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确保当事人都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