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管理 > 教育培训
【群星璀璨照天平】满弓发力 箭指执行 —— 记丹东中院执行局法官助理陈刚
  发布时间:2022-01-12 16:07:02 打印 字号: | |

他们,风华正茂,定分止争,默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他们,肩挑重担,勇于奉献,如千手观音般服务一线;他们,实干笃行,力耕不欺,用自己的行动追逐着自己的法律梦想;他们,是每一位普普通通的丹东中院干警,他们默默无闻,却犹如群星般璀璨,照耀着法律天平熠熠生辉!今天,让我们走近他们,一睹他们的风采--



陈刚,1981年出生,中共党员,现任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法官助理、执行员。作为一名执行干警,该同志始终将维护生效判决权威、积极兑现胜诉一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工作的一贯追求,本着对执行工作的热爱、对当事人认真负责的态度践行着执行干警的责任。从事执行工作8年来,该同志两次荣立三等功、三次被评为"丹东市优秀公务员"、多次被评为"特级办案能手"、"办案能手"、一次被授予嘉奖。







勤勉尽责

办老百姓放心案

对工作的高度热忱,再加上数年的执行工作经历造就了陈刚同志雷厉风行、铁面无私又讲究执行艺术的工作作风:
一方面是采取执行措施及时、高效、穷尽,确保有条件执行的案件及时有效执结,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是讲求执行艺术规范执行,执行中能根据执行个案情况制定执行方案,竭力维护当事人权益。
在办理一件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的执行案件中,一边是被执行人被判处无期徒刑,无赔偿能力;一边是申请执行人家里当时为抢救被害人欠下的近十万元的医疗费。为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陈刚多次带车到百公里以外的青城子调查、走访、取证,在穷尽所有的财产查控手段后,发现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按法律规定,这样的案件可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那样的话,案虽然结了,事却远没有了,陈刚同志多次向局领导、院领导汇报该案案情,最终,申请执行人在春节前拿到了8万余元的司法救助款。






服务营商

纾解企业困境

陈刚同志始终秉持,涉企案件,特别是国有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要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统一,既不能认为国有企业有困难就可以不履行义务,也不能简单的对国企财产予以处置。这既是服务营商环境的要求,也符合广大职工的基本利益。在执行一件金融借款案件中,被执行人是一家老国企,欠款近两亿元,且已停产多年,还有几千名工人的社保问题,陈刚同志没有直接将企业的抵押财产直接执行,而是主动联系国资管理部门,说明了相关情况,市委市政府对此案高度关注,成立了专门的联合工作组,陈刚同志提出了很多执行方面的专业意见,均被工作组采纳,最终,申请执行人债权得到完全清偿,职工社保亦得到妥善安排,案件全额执行完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忠于法治

树立执行威慑

在办案过程中,他对待当事人一视同仁,认法不认权。一件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自恃所谓的"社会背景",在执行现场极为嚣张,现场评估时居然用烟灰缸砸执行法官,案件执行两年依然没有太大进展,省高院指定该案由丹东中院执行。案子分到了陈刚手里,第一次询问,被执行人态度仍然十分恶劣,声称换个法院执行也不敢动他,陈刚义正言辞的告诉他,未依法报告财产即符合司法拘留的情形,随即开始制作拘留决定书,并调用司法警察将其控制在法庭,被执行人一看这个情况,连忙道歉,并让其财务向本院执行专户立即汇入100万元,请求不要对其拘留,并承诺余款分期执行,该案件随后得以全额执结。


从2013年进入执行局工作开始,他积极学习执行相关的法律、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同时向老同志虚心请教,提升办案能力水平,节假日他主动加班加点,办案数和办案质量在执行局名列前茅。本着对执行工作的热爱,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为人民服务"的永恒誓言。


 
责任编辑:研究室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人民法院报辽宁法院网丹东市人大丹东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