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基层动态
【我为群众办实事】凤城法院:横跨南北解案情,为民解困办实事
  发布时间:2022-01-12 16:12:15 打印 字号: | |

近日,凤城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贷款诈骗案件,顺利追缴回全部赃款1094650.2元,现已返还被害人,同时将涉案的136份合同全部结清,依法严厉打击贷款诈骗,获得群众高度赞扬。



被告人李某为满足自己的消费需要,于2019年4月至2020年6月期间,伙同某消费金融公司在本地的信贷员支某明、关某博等2人,在承诺贷款均由李某偿还的情况下,以帮忙冲业绩或给予好处费等理由,诱使114名借款人办理了136笔消费贷款,金额共计1094650.2元,所获贷款全部被李某挥霍,后因李某无力偿还而案发。涉案的114名贷款人中大部分为在校学生,因李某无力偿还贷款而需要自行偿还,多人陷入生活窘境,更有甚者因无力偿还贷款严重影响了自己的信用记录。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为避免被害人因被告人犯罪行为无端遭受损失,凤城法院刑事审判庭加大涉案财产追缴和返还力度,三名被告人经法庭教育,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均表示愿意退赔被害公司贷款损失。然而,被害人某消费金融公司为外国法人独资企业,在东北地区的公司均已撤离,且114名贷款人也无法逐一取得联系,导致贷款无法结清。为查明被害公司详细情况,帮助被害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贷款人尽快结清贷款合同,刑事庭干警远赴该集团公司的注册地——深圳,在当地查找详细工商档案,并与被害公司取得联系,全面了解该公司现实情况以及结清贷款相关流程。最终,被害公司委托相关工作人员来我院接收贷款,目前涉案的136份贷款合同已全部结清。
该案的审结不仅依法惩治了犯罪,挽回了被害公司的经济损失,还帮助众多贷款人解决了还款困境,从根本上避免了社会不稳定因素,真正做到了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责任编辑:研究室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人民法院报辽宁法院网丹东市人大丹东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