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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法院:忠诚履职 勇毅前行 奋力谱写高质量司法为民新篇章
  发布时间:2022-01-12 16:12:57 打印 字号: | |

2021年12月7日下午,东港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东港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明诚向大会作法院工作报告。


东港市人民法院

工作报告


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有力监督下,在上级法院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突破、新发展。

四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57178件,审、执结55462件,年平均结案率94.75%,员额法官年人均结案246件。在全地区基层法院审判质效考评中,市法院受理案件量、人均结案量始终名列前茅,一审判决案件和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以及瑕疵案件率长期保持低位运行。共有28个集体和49人次获得省、市委及上级法院表彰,其中1人两次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4 项工作成果获市委及省、市教整办批示肯定。


过去四年工作回顾


一、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

受理刑事案件2269件,审结2238件。依法严惩寻衅滋事、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案件856件,判处罪犯1154人。严厉打击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电信诈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案件693件,判处罪犯715人。严格落实人权保障、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等刑事诉讼制度,依法对1161名认罪认罚被告人从宽处罚。成立“一站式”刑事速裁法庭,当庭宣判率100%,有效节省了刑事诉讼资源,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审结涉恶犯罪案件12件,判处罪犯39人。坚持“打财断血”,依法判处财产刑并追缴、没收违法所得,执行到位金额63.87万元。坚持“打伞破网”,审结公职人员涉恶保护伞犯罪案件2件,判处罪犯2人。向有关部门移送线索17条,发出司法建议14份,切实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重拳打击重点领域犯罪

积极开展禁毒斗争,审结各类毒品犯罪案件331件,判处罪犯400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审结集资诈骗、传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20件,涉案金额1.73亿元。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从严惩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7件,判处罪犯38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药瓶子”安全,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5件,判处罪犯22人。“郭某照等生产、销售假药案”入选辽宁省高院食品药品犯罪典型案例。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着力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理念,与市工商联联动,借助“政企沙龙”平台与企业对接,对企业办事、咨询等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审慎采取保全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切实增强市场主体到东港投资兴业的信心和预期。制定《民营企业风险管控法律指引》,注重涉企类案件判后答疑,为企业发展提供公平、可信赖的法治保障,推动实现“三个不用找关系”。


靶向护航“三大攻坚”

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审结保险、证券期货、金融借款、民间借贷、信用卡等案件5367件,涉案标的11.13亿元。深入推进城商行和农信机构不良资产清收挽损工作,顺利执结省委、市委和丹东中院高度关注的丹东地区首个清收挽损案件,执结标的6700万元。聚焦精准脱贫,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流转、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群众就业、农药化肥种子等案件495件,守护农业农村发展净土。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结对帮扶5个村10户困难群众,选派驻村干部2名,深入农村一线,协助疫情防控及脱贫项目建设,得到市扶贫办的充分肯定。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审结环境资源案件34件,判处罪犯55人。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5件。“东港市人民政府与鞠某明行政非诉执行案”入选辽宁省高院十佳环境资源保护案例。

监督支持依法行政

审结行政案件240件,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46件。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以及撤销、变更行政决定41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71次,出庭应诉率90%,居于丹东地区前列。支持重点棚户区改造项目,对西海官邸等项目准予强制拆迁并最大限度保障被拆迁人合法权益,为改善城市面貌按下“快进键”。

落实公职人员旁听庭审制度,“以案说法”促进机关干部依法行政。纵深推进“府院联动”机制,通过推广典型案例、发送司法建议、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等举措,延伸行政审判职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实质化解行政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筑牢战“疫”法治防线

疫情期间,远程视频开庭220件次,实现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远程在线庭审被评为东港市“最佳实事”。




依法从严从快审结涉疫犯罪案件4件,判处罪犯5人,全力维护防疫秩序。先后派出36支巡逻队,共190人次投身到社区、企业等疫情防控第一线,高质量完成联防联控任务。精准服务“六稳”“六保”,制定《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支持企业应对疫情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不断满足群众司法新需求

加强民生司法保障

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30759件,结案率97%。关注民生领域诉求,审结人身损害、交通事故、教育医疗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22123件。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审结追索劳动报酬等劳资纠纷案件1238件。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审结婚姻家庭、继承赡养等案件6513件,调解撤诉率达81.45%,家事审判庭荣获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落实司法救助制度,确保困难群众及时得到司法救济,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2件28人,发放救助金185万元。

扎实开展军队停止有偿服务案件的审理,快审快执涉军案件34件,有力维护部队和社会两个大局的稳定,被辽宁省高院评为“涉军维权先进集体”。

全力破解执行难题

共执结各类案件21891件,执结率96.31%,执行到位标的额44.45亿元。深入贯彻最高法院“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部署,夯实执行保障基础,增配执行一线人员及装备,确保工作力量向执行队伍倾斜。探索改革执行机制,形成“分段化处理、集约化办理、团队化协作”的执行模式,提高执行实效,降低执行信访。大力改进执行手段,扩大财产查控范围,对100多家银行账户及股票、理财、支付宝等账户实现线上、线下查控。共实施查封房产406处、车辆172台,冻结银行账户131072个。强化网络司法拍卖,拍卖132次,成交1.68亿元。

深入开展“春季雷霆”、涉金融债权、涉军“停偿”及涉党政机关等特殊主体案件专项执行活动,累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1412人,限制高消费18418人,曝光失信被执行人5391人,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6454人次。开展执行案款清理专项整治活动,清理发放执行案款1256.68万元。

构建执行联动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关于推进人民法院依法高效开展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在市委政法委协调指导下,联合市纪委监委、市组织部等25家单位签署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共同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全社会参与执行的大格局已初具规模,执行威慑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创新发展“枫桥经验”

深入推进诉源治理,立足审判工作和东港社情实际,以党建为引领,形成调研报告《无诉或少诉村镇现代化治理体系下的样本解析》,入选省高院重点调研课题,被中央教育整顿督导组采集。目前,在市委的统筹下,正在开展以提高社会综合治理能力、促进乡村平安振兴为主旨的综合治理配套实践。

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与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市妇联等部门合作构建多元解纷体系,完善人民调解机制,设立诉前调解室,将10562件民商事纠纷化解在诉讼前端,有效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化解案多人少矛盾。

积极与公安、人保公司和保险行业协会合作,建成全省法院系统首个道交一体化平台,95%以上通过平台导入的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实现赔付,最大程度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省法院高度重视和社会广泛关注,并作为示范法院在全省大力推广。

扎实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减存控增三年攻坚,探索形成“1115工作法”,成功化解65件涉诉信访积案,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审结丹东地区首例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案,旗帜鲜明保护英烈名誉荣誉,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四、坚持改革创新引领

推进审判体系能力现代化

有序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院庭长带头办案常态化,院庭长办案31381件,占全院案件56.58%,“领头雁”效应凸显。坚持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督相结合,强化“四类案件”监管,确保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通过建立类案检索初步过滤、专业法官会议研究咨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推动“分调裁审”机制改革,通过建立速裁团队,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民商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结案占比79.94% ,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审判效率,节约司法成本。

优化便民诉讼服务模式

打造“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新格局,2020年,完成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智能化诉讼服务九大模块,被省高院评为“标志性诉讼服务中心”。

深入推进基层减负,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39项,其中“法官约见窗口”成效显著,自今年4月成立以来,共接待当事人662人次,解答法律问题696件,入选东港市“最佳实事”,被辽宁日报、辽宁法治报等媒体推广。

提升司法公开深度广度

狠抓审判流程、庭审直播、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率100%。线上公布裁判文书66416篇,庭审网络直播9476场,文书上网率始终位于全地区法院前列,成为生动的普法教材。依托新媒体平台,讲好法治故事,发布各类新闻稿件1164篇,被国家、省市级媒体平台采用332次,官网官微累计访问量超95万次,多次荣登辽宁政法微信、头条号影响力排行榜前十名,让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公平正义。

加快智慧法院体系建设

强本固基加强信息化建设,以网上办公办案为切入点,推进电子卷宗、电子签章、法律文书辅助生成和在线调解、远程开庭及档案管理等30余个软件深度应用。通过移动微法院、12368 法院诉讼服务热线等多种渠道,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信息化诉讼服务。引导案件当事人办理网上立案350件,网上缴费18781次,电子送达7877次,切实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实现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队伍

永葆绝对忠诚本色

确立“一个中心、三个基本点”的总体工作思路,树牢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做到政治纯洁、依法办事、清正廉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向市委、人大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市委决策部署在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组织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对照党章党规坚决肃清流毒影响。

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零容忍态度清除害群之马,配合纪委监委运用“四种形态”立案查处违纪违法干警6人,自查处理1人,制定出台长效机制26项。积极配合市委巡察,全面认领问题,狠抓整改落实,推动法院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开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持续整治庭审不规范、执法不文明现象,推动干警司法理念进一步提升,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

锤炼过硬司法本领

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党史学习教育,深入推进法院队伍建设,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180余场次,做到政治轮训全覆盖。

在辽宁法院系统首创将党建责任制考核镶嵌入“双激励”通报中独立成项,与廉政建设、业务评查一起建立三本台账,共同合成干警全年工作业绩档案,作为评先选优、考核考评依据。

坚持以审促学,注重理论调研,先后有26篇调研论文、5篇案例获国家、省级奖励,1项课题被确定为2021年度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荣获全省法院“调研工作优秀单位”称号。2021年,在辽沈法治论坛上,喜获“论文质量奖”。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

坚持大会报告和专项报告制度,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扫黑除恶斗争、基本解决执行难、刑事审判、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等重点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切实整改存在的问题。主动联络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旁听庭审、监督执行。邀请各界群众参与“法院开放日”及主题党日活动。认真贯彻监察法,自觉接受监察机关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审理抗诉案件19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2次。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050件,有效发挥社会各界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积极作用。

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

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东港法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东港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围绕“一城三区”奋斗目标,狠抓审执主业,深化改革创新,筑牢为民理念,提升司法形象,勇当新时代司法排头兵,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 以更强信念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 以更大力度服务社会发展大局

★ 以更实举措满足多元司法需求

★ 以更高质量落实改革创新举措

★ 以更高要求推进法院队伍建设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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