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风华正茂,定分止争,默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他们,肩挑重担,勇于奉献,如千手观音般服务一线;他们,实干笃行,力耕不欺,用自己的行动追逐着自己的法律梦想;他们,是每一位普普通通的丹东中院干警,他们默默无闻,却犹如群星般璀璨,照耀着法律天平熠熠生辉!今天,让我们走近他们,一睹他们的风采--
在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有一位法官,从2009年参加工作至今,始终坚守在司法审判工作的第一线,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共产党员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精神,她就是民四庭员额法官张晓丽。
讲政治
做法治建设的"铺路石"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和党支部副书记,张晓丽坚持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和宗旨,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养成了谦虚谨慎、言行一致、健康向上的良好道德品行。
她严谨细实、勤奋努力、认真履行职责,把"实事求是、务实创新、细实严谨"作为自己的座右铭,追求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注重改进工作思路和方法。她还严于律己,不断加强作风建设。以制度、纪律规范自己的一切言行,严格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度,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谦虚谨慎,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意见。
肯实干
甘为审判工作的"逐梦人"
张晓丽深知要搞好民事审判工作,自己首先必须具备过硬的法律功底。她挤出时间研读审判实务书籍,学习法律业务和跟审判工作紧密相关的知识,并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对每一个案件,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审理,力求每个案件都经得起检验,将每件案件办成铁案。
参加工作以来,张晓丽多次获得院里"特级办案能手""办案能手"称号,其撰写的裁判文书曾入选辽宁省高院评选的全省法院"五个一百"优秀裁判文书,其提供的典型案例在《鸭绿江晚报》发表,多次获案件当事人赠予的锦旗。
重实效
当知识产权审判的"追光者"
在工作上张晓丽一直是单位的业务骨干,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她知道民事案件无小事,为了使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她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总是想方设法、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尽量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以消除矛盾,实现案结事了,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在其承办的一起知识产权案件中,张晓丽多次与当事人沟通,亲自前往开原市调查取证,完成当事人之间的证据交换,力求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双方观点分歧较大,调解没有成功。后张晓丽综合各方因素,作出判决,双方均未上诉。虽然案件宣判后,审判法官工作职能已经履行完毕,但为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张晓丽协调双方当事人顺利履行判决,支付赔偿款,受到双方当事人一致称赞。
十年磨砺锋芒渐成,张晓丽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对每一件案件的审理,都坚持四个负责的原则,即对当事人负责,对社会负责,对组织负责,对自己负责,兢兢业业主持每一次庭审,认认真真撰写每一份法律文书,恪守法官职业道德,一刻不曾懈怠。
她凭着饱满的工作热情、高度的责任感和永争第一的精神,不断创新,始终在法治路上奋勇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