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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法院:疫情期间利用“微信庭审”成功审结3起农民工讨薪案
  发布时间:2022-05-27 19:38:52 打印 字号: | |

连日来,凤城法院抢抓时间,采取远程调解、闭环送达、网上庭审等多种手段全力加快审判节奏,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消除疫情防控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影响。日前,草河法庭进行了一次特别的庭审,因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在外地无法按时到庭,且工作日没有时间开庭,办案法官利用周末休息时间采用庭审系统及微信视频方式“隔空庭审”,顺利审结了3起农民工讨薪案。


 该案是一起因一家冶炼企业未能按期给付工人劳务费引发的农民工权益保障纠纷。2018年11月期间,原告王某明、王某财、韩某勇受被告纪某虎雇佣到某公司从事炼钢机械除锈、刷油等工作。工作结束后,被告因经济困难无法支付三原告劳务费,原、被告商定后确认被告于2020年3月5日前将劳务费结清,到期后被告却迟迟未履约,累计拖欠劳务费7955元,三名原告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




草河法庭受理此案后,正赶上疫情防控静态管控阶段,承办法官金丹在这期间,考虑到三名原告都是农民工,每一分钱都是他们的血汗钱,只有尽快开庭审理才能真正解决他们的燃眉之急。但同时,由于疫情影响,三起案件的当事人均在外地,在疫情防控阶段无法按期到庭参加诉讼。
一方面农民工急切想得到劳务费,另一方面又无法到庭参加庭审,且三名原告因工作原因甚至工作日都无法到庭。面对这种情况,法官打破正常办案程序,当事人不能到庭就通过视频开庭,无法在工作日间开庭就利用休息日开庭,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群聊的方式进行视频庭审,以此快速解决因疫情耽误的案子。

五月二十二日上午,承办法官和助理早早来到法庭,提前建立好微信群并将书记员、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拉进群聊,随后通过视频聊天系统对三起案件进行了审理。法官认真核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依法按照庭审程序组织当事人进行诉辩。针对被告态度强硬,因对原告起诉心存反感产生故意拖延给付劳务费的心理,认真加以引导,通过庭审对被告用工不诚信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进行了阐释,以案说法,以法服人,最终打消了三名原告担心视频庭审被告不会认真对待的顾虑。为此,承办法官趁热打铁,对三起案件依法当庭作出宣判。 
三场微信庭审持续近三个小时,庭审结束后,书记员快速形成庭审笔录文档格式,经各方当事人即时核对确认无误。
这次微信视频庭受到了当事人称赞,三名原告均表示,这种通过微信视频聊天的方式进行庭审,减少了当事人特别是外地当事人往返,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庭审程序严谨,并且第一时间就能看到庭审笔录,虽然是视频,但仍然有一种面对面的感觉。
来源:凤城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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